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金河生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2年12月9日
2、培训人员: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韩杨
3、参加培训人员:金河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培训的方式及内容
保荐代表人向被培训人员展示了培训课件,通过讲解培训讲义、问题答复、自主交流等方式,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规及责任条款进行了重点培训。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授课,金河生物参与本次培训的相关人员加深了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了解了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更新法规,促使上述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并且有利于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韩 杨 黄 健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