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文元先生、马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耀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在不锈钢供应链服务板块的战略布局,提升供应链服务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拓展上游新材料产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商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在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兴建高端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