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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4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8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收到《决定书》之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研讨,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业务团队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负责统筹组织,

工作组成员负责协调实施项目自查,拟定布署整改方案,全面深挖问题根源症结,对调查项目彻查、发现问题应改尽改、确保专项整改工作按期完成。同时,结合本次整改事项,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并由审计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水平,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问题1:未对股权转让系列补充协议履行临时公告义务2021年12月,你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你公司就上述事项签署4份补充协议,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支付条款作出了实质调整,构成重大事件的较大进展或变化。公司未对4份协议履行临时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将于2024年1月25日前对与相关方签署的系列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补充披露,维护好投资者的知情权。

2、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沟通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强化责任主体的披露意识;同时,加强证券部与财务部、投资部等涉及触发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可能性较大的部门的日常交流与联系,强调各子公司及部门严格执行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及时向证券部及董事会反馈公司重大信息,以确保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公司能够及时依法履行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范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由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相关主题的培训,与同行业优秀企业交流学习,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

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问题2:未确认2021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2022年4月15日,你公司与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相关费用作进一步明确,构成2021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未按规定对2021年财务报告进行调整,影响了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执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目前,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核查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4年4月底前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专项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2、全面强化公司的财务核算基础。公司将持续完善和优化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建设,包括财务日常核算、结账及报表编制等流程制度的完善和优化,针对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修订、完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推行公司数字化管理,公司将金蝶cloud财务软件同MES、SRM、PLM、OA等对接,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业务单据、财务数据深度嵌入信息系统并实现无缝对接,提升业财一体化融合,实现业务端、财务端数据打通,实现系统数据的可追溯性,减少人为的干预和操作,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通过持续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水平和专业技能。公司定期组织财务部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关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税政策、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其中着重对常用会计准则及监管文件进行深入解读,提升财务人员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夯实财

务核算基础。公司将对财务核算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检查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4、定期实施内部审计,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职责,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从而提升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

三、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经过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并强化监督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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