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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2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5,756,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福建金森股票代码00267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林煜星廖洋
办公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0号福建省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50号
电话0598-23592160598-2261199
电子信箱linyx2013@163.comlyjs2019@sina.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公司在自行进行林木苗木培育的同时,向具有丰富苗木培植经验的优质供应商进行采购,由公司统一询价、签订合同、安排采购,严格控制采购的苗木质量。在林地上植树造林更新,进行幼林抚育管理、森林抚育促进、低效林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力维持,对森林进行防火防盗防病虫管护,监测森林资源变化,制定森林经营类型,在采伐限额和年合理采伐量内采伐木材,销售林产品,采集松脂。青山常在,永续经营。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从森林采集林产品销售取得收入,林产品主要为木材,其中杉木和马尾松为公司的主要树种。森林培育与采伐业主要产品为木材。木材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生产资料和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广泛运用于建筑、造

纸、造船、家具制造、人造板生产、装饰、包装等各个行业,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紧密相关。

(三)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在林地上造林更新,按照科学、集约的经营模式,凭借森林利用阳光、土壤、水分和空气实现财富(森林材积量)增长,对森林进行培育、抚育、管护、促进,以保全财富及取得更好的增长效果,通过采伐采集销售林产品将部分财富货币化;在整个过程中为社会提供了生态产品和以木材为主的林产品。公司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永续经营能力为目标,依据森林经营方案进行森林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可持续经营。公司的森林规模质量、经营规划、营林措施、采伐管理、基础设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影响等达到国际标准,公司通过了FSC国际森林认证,具有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FSC-FM/COC)资格。

(四)行业情况说明

林业产业是一个涉及国民经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多个门类,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的复合产业群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和十分特殊的作用。

公司长期服务于国土生态安全和木材保障安全事业,2020年公司获得“福建省第八轮(2016-2020)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三明市第五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纳税500-1000万元大户”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无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148,031,923.45128,552,232.8215.15%168,492,92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26,737.834,351,991.34100.52%47,589,87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59,910.75-9,126,688.946.21%31,752,411.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08,191.82-10,298,860.17193.29%93,804,884.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2100.00%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0.000.0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0.58%0.58%6.17%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1,773,271,020.801,673,114,251.585.99%1,704,645,37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5,649,207.21751,637,589.380.53%760,252,178.0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28,619.744,465,909.9693,602,751.5249,734,642.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42,122.57-19,679,327.2640,302,409.754,545,777.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07,202.53-21,397,884.4239,883,791.06-9,238,614.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83,873.35-29,013,575.6736,860,560.6618,145,080.1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8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27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0.32%165,777,268质押82,888,600
将乐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64%1,503,310
张威境内自然人0.56%1,328,000
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国有法人0.48%1,121,294
蔡伟民境内自然人0.43%1,023,000
曹晖境内自然人0.37%870,000
李深境内自然人0.33%782,030
傅兵忠境内自然人0.25%600,000
王锋境内自然人0.25%590,000
黄明洪境内自然人0.21%505,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现有总面积80.7万亩,蓄积650.23万立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木材销售41,465.14立方米。受疫情、中美贸易战影响,本报告期,杉木、松木、杂木价格与往年对比相对略有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8,469亩,其中:森林精准提升林面积4,000亩,国家储备林项目新造面积2,000亩,特殊珍稀树种项目面积1,700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19,000亩,幼林抚育25,700亩。发生火警0起,火灾0起,过火面积0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5.71%来自主营业务。报告期内,金森小额贷款公司整体盈利3,414,179.94元,公司持股20%;三明金山流转整体盈利1,401,068.72元,公司持股30%。报告期内,公司总体实现营业收入148,031,923.45元,同比上升15.15%;营业利润9,117,121.15元,同比上升151.5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726,737.83元,同比上升100.52%;每股收益为0.04元。变动原因详见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盈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用材林),用材林的盈利能力保持正常。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计为存货,生长周期长,为持续培育持续收获的经营模式,期末金额较大,但不存在销售积压或减值情形。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杉原木43,130,783.7114,425,127.1566.55%85.44%151.50%-8.78%
杉小径46,530,160.6215,860,896.2765.91%42.22%81.01%-7.30%
松原木13,607,843.044,195,102.1869.17%-30.52%-42.61%6.49%
松小径17,891,792.927,043,509.8060.63%-6.69%-7.54%0.36%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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