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专项环保借款,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危废主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本次借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计收利息,可提前还款,且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以上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李金惠 萧志雄 郭素颐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