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 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16 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
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 年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长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
相关事宜。二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