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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集团:董事会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做出如下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订、审议程序及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六、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多层次激励机制和公司利益共享机制、不断激发公司核心骨干及中高层员工奋斗的激情,实现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紧密绑定;有利于吸引高层次人才,并进一步提升高层人员的稳定性和凝聚力,为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有利于引导核心骨干及中高层员工长期关注公司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确保公司长期、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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