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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作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茂硕电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5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2,298,312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298,312股,发行价格5.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55,631.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29,072.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026,558.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0日全部到位,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3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3年度,茂硕电源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354.05万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茂硕电源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5,202.66万元。

3、募投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0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5,202.66万元,已全部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期末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335782040088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5270249590038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164937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338190100100167067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合计-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456,755,631.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540,518.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026,558.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452,026,558.97452,026,558.9793,540,518.74452,026,558.9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52,026,558.97452,026,558.9793,540,518.74452,026,558.9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52,026,558.971452,026,558.9793,540,518.74452,026,558.97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此处披露的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先期投入发行费2,615,865.09元已于2022年8月22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183,582.02元(系产生的利息,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说明:“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张 辉 孙喜运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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