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作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茂硕电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5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2,298,312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298,312股,发行价格5.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55,631.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29,072.6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026,558.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0日全部到位,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3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3年度,茂硕电源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354.05万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茂硕电源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5,202.66万元。
3、募投项目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0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5,202.66万元,已全部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335782040088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270249590038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 | 338190100100164937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 | 338190100100167067 | 募集资金专户 | 已注销 |
合计 | -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 | 456,755,631.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540,518.7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2,026,558.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流动资金 | - | 452,026,558.97 | 452,026,558.97 | 93,540,518.74 | 452,026,558.9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2,026,558.97 | 452,026,558.97 | 93,540,518.74 | 452,026,558.9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52,026,558.971 | 452,026,558.97 | 93,540,518.74 | 452,026,558.97 | 100.00%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此处披露的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先期投入发行费2,615,865.09元已于2022年8月22日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余183,582.02元(系产生的利息,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说明:“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张 辉 孙喜运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