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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的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具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和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4、公司与济南产发融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融盛”)、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和签订的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控股股东产发融盛和实际控制人产发集团间接控制的能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产发融盛和能投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完善、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及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产发融盛及其一致行动人能投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符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高 峰)

(李 巍)

(施伟力)

(孟军丽)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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