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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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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功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城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滨南城环向上海安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平”)申请授信融资额度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1年3月24日起至2022年3月24日,担保措施为母公司滨南股份、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李鹏先生、朱超德先生、甘泽豪先生提供担保。各方已于2021年3月31日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截止2021年6月30日,滨南城环已在授信额度内提款余额为3007.26万元,7月仍将有部分还款。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滨南城环拟向上海安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继续提款1,000万元。根据上海安平于2021年3月做出的授信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在公司收购滨南股份的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对于已批复的授信额度4000万元,须追加公司为担保方。现公司拟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根据相关规定,该笔担保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滨南股份小股东李鹏先生、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8月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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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0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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