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跨境通股票代码:0026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333号自编375室通讯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大道245号总部经济区A6栋8楼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解除,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5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跨境通
公司、上市公司、跨境通 | 指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兴基金 | 指 | 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新余睿景 | 指 | 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新兴基金通过与杨建新、新余睿景、樊梅花签署《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从而放弃所享有的14.68%的表决权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 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兴基金”) |
住所 | 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333号自编375室 |
法定代表人 | 李强 |
注册资本 | 102,18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T5W182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
经营期限 | 2017年8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通讯地址 | 广州开发区科学大道245号总部经济区A6栋8楼 |
联系电话 | 020-8223007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跨境通外,均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新兴基金放弃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以及实际控制人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放弃实际控制人地位的之目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股市走势情况,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32,0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47%。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享有杨建新、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樊梅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共计228,791,931.00股股份所对应的表14.68%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表决权共计
23.1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32,0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4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新兴基金通过与杨建新、新余睿景、樊梅花签署《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从而放弃所享有的14.68%的表决权。
《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具体约定如下: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乙方不再享有甲方委托的合计占跨境通股本总额
14.68%的股份的表决权。甲方确认,本协议生效后其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乙方依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行使委托表决权期间对乙方或跨境通造成了损失而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项目
项目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持股数
量(股)
持股数量 (股) | 比例 |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比例 |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比例 | |
新兴基金 | 132,000,000.00 | 8.47% | 360,791,931.00 | 23.16% | 132,000,000.00 | 8.47% | 132,000,000.00 | 8.47% |
杨建新 | 213,360,500.00 | 13.69% | 0% | 0 | 213,360,500.00 | 13.69% | 213,360,500.00 | 13.69% |
樊梅花 | 3,096,431.00 | 0.20% | 0 | 0 | 3,096,431.00 | 0.20% | 3,096,431.00 | 0.20% |
新余睿景 | 12,335,000.00 | 0.79% | 0 | 0 | 12,335,000.00 | 0.79% | 12,335,000.00 | 0.79%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32,00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8.47%,其中62,00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3.98%。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当前控股股东为新兴基金,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兴基金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股东新兴基金放弃所持有的杨建新、新余睿景、樊梅花所持有的共计
14.68%的表决权,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新兴基金不再享有控股股东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是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表决权解除协议》;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徐佳东、张红霞
3、联系电话:0351-52701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南路632号 | |||||
股票简称 | 跨境通 | 股票代码 | A股:00264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333号自编375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解除表决权委托)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直接持股数量:132,000,000.00股 持股比例:8.47% 间接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28,791,931.00股 享有表决权比例:14.6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变动比例:可支配表决权减少14.68% 变动后持股数量:132,000,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8.47%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2019 年 11 月 1日)至 2021 年 4 月30 日 方式:放弃表决权委托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股市走势情况,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