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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忠轩,作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2020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重大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0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2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按照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 类型
2020.2.1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拟延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3.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3.31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4.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8.2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权益予以注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权益予以注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9.2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豁免及变更周敏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豁免及变更李侃、陈巧芸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现场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情况。

四、2020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勤勉尽责,在2020年度共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认真审阅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现场检查、线上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并对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曾联合另外二位独立董事,就子公司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其香港子公司向核心管理层发放奖金以及子公司上海优壹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管理层发放奖金所涉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等合法合规性事宜,通过在审计沟通会上的持续问询、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及约谈相关人员等方式,积极促成该等事项的合理解决,并使公司免于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建议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曾联合另外二位独立董事,多次向董事会及管理层反映公司治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规章制度及关键人员配置等的建设和执行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应积极梳理和改善。

七、其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但本人曾联合另外二位独立董事,分别就及时回复监管部门及相关股东问询函事宜以及子公司发放奖金等事宜,书面提议召开董事会沟通会议;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4、电子邮箱:lizx@dehenglaw.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配合及支持,感谢股东给予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信任与支持。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忠轩: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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