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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8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非关联独立董事认为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非关联独立董事张薇、李国昊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独立董事丁慎平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发表了如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布局,同时分享新经济红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慎平 李国昊 张薇

2021年 12 月 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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