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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未来:国泰君安关于德尔未来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尔未来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慧璇                   联系电话:0755-23976028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晗                     联系电话:0755-23976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保荐代表人对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历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告文件和对发行人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均进行了
                                       认真审阅,未发现异常情况。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公司己规范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表非同意意见的情形。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5 月 18 日
                                              培训了新《证券法》以及其对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的要求,介绍了短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线交易的特殊认定情形,募集资金管理等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
                                              讲解、讨论。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信息披露                  无           遵守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订的《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查阅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内容并关注其被执行的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情况。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内控制度
行
                                         建设进一步完善,并有效执行。
                                         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运作“三会”及董事会
3.“三会”运作              无
                                         专门委员会。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均履行了相关的
                            无
动                                       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行专户存储制度。
                                         保荐代表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制
6.关联交易                  无
                                         度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7.对外担保                  无
                                         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证券投资、
                          无             无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
                            无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
                                                                     是否 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原因及
                                                                     承诺 解决措
                                                                            施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是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
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份减持的承诺。是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慧璇                     年   月      日
                      彭   晗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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