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成都路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勇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张德斌、谢晓梅等29人因离职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4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周超、朱倩2人因离职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8.8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48.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1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29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其所获授的共计629.9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后续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