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和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审议未通过议案的情况,议案11、《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1.01、选举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未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主持人:董事陈如刚先生;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6,491,767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1.3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6,264,067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1.30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7,700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0.0602%。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8,400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约0.06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0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7,70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02%。(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264,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45%;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648%;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选举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00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2%。

其中持有5%以下(不含5%的)中小股东4人,同意股份数15,00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061%。

表决结果:未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1项议案所采取的累积投票制虽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简称指引)2.2.11条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的要求,但《公司章程》尚未根据“指引”进行修改,与现行《公司章程》第87条“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不相符,该项议案未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刚、骆绍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1项议案的表决方式与《公司章程》第87条的规定不相符,该项议案未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其它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出新议案和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