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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勤勉尽责、审慎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维护公司利益,不断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是公司转型培育的新业务规模化发展之年,公司年初就制定了“聚焦、深化、提升”的年度经营方针,即:(1)聚焦战略方向,贯彻执行公司既定的“智能硬件+平台+运营”的业务战略和“BCG”的客户战略,聚焦已经培育成型的重点业务方向,不再新增新的业务领域。(2)深化业务发展,针对已经培育成型的几大业务方向,集中公司精力和内外部资源,把现有业务做深做透,实现规模化发展,确立更大的市场领先优势。(3)提升组织能力,特别是重点业务的落地能力,将产品力转化为组织能力,将优势转化为胜势。

但是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直接影响销售业务的开展和在手订单的交付。面对疫情,公司在总经办的领导下,一方面,在做好的防疫的基础上积极复产复工,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另一方面,针对疫情,积极寻找新的市场机会,包括公司在疫情初期就推出的戴口罩人脸识别功能、带测温功能的通道闸产品等,在助力客户防疫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下半年,随着疫情的好转,公司各项业务恢复正常,继续按照年初的既定方向发展,整体业绩逐季向好,特别是新业务仍呈现较高的增长态势。

本次疫情的出现,虽然在短期内给公司的经营带来直接影响,最直接的反应就是订单交付速度放缓;但长期来看,我们认为疫情会加速促进车行、人行行业智能化、无人化的发展趋势,利好公司的长期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传统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拓展城市停车、智慧停车运营、停车场云托管、行业解决方案等新业务,全年共实现新签合同订单17.37亿元,较去年同期12.93亿元,增长34.34%,在疫情之下仍取得较好的增长。但因受疫情导致的项目交付周期增长、速度放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1,371,189,159.15元,较上年同期1,164,191,665.14元,增长1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850,019.38元,较上年同期142,328,015.08元,增长12.31%。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进展如下:

(一)智能硬件业务持续增长

包括车行、人行在内的智能硬件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也是公司各项新业务发展的基础,为新业务发展提供广阔的线下场景基础。2020年,公司继续推进智能硬件产品的智能化、标准化、远程化,依托市场基本面业务、大客户业务、行业解决方案业务等业务方式发展智能硬件业务。

报告期内,智能硬件业务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会大一些,公司也有针对性采取多方面措施保障智能硬件业务的发展,当年实现智能硬件业务销售收入119,804.51万元,较去年同期102,389.63万元,增长17.01%。

(二)战略转型培育的新业务实现高速发展

1、软件及云服务业务实现突破发展

2020年,是公司软件及云服务业务快速发展的一年,以天启智慧物联管理平台、天启SaaS、停车场云托管、云停车、云门禁为代表的软件及云服务业务是公司转型的重要方向。

停车场云托管业务在2019年试点推广的基础上,2020年列为公司业务的“一号工程”,开启全面推广,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新冠疫情在客观上影响了云托管业务的进展,因为云托管的核心价值之一就是帮助客户降低人工成本,而在疫情期间大部分停车场都在车场入口处安排测温岗,云托管就无法发挥核心价值,使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停车场云托管业务仍然实现了快速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实现新签云托管车道数超4,000条,为云托管业务下一步的持续规模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管理软件云化是公司软件及云服务业务的另一重点方向。从年中开始,公司在天启SaaS之外,又试点推出了云停车、云门禁业务,扩大软件云化的覆盖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落地包括天启SaaS、云停车、云门禁在内的SaaS服务项目超2,400个,开启了公司全面云化发展的序幕。

报告期内,软件及云服务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1,228.71万元,较去年同期8,768.63万元,增长28.06%,剔除控股子公司上海捷羿城市通卡软件业务后,该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418.94万元,较去年同期4,601.76万元,增长61.22%。

2、智慧停车业务持续快速增长

2020年捷停车智慧停车业务仍呈现快速发展。报告期内,捷停车的主要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持续推进线下联网停车场拓展,扩大线下停车场景规模;打造和提升停车核心服务的用户体验,拓展C端用户规模;提高联网车场的线上支付率,提升线上停车费交易规模,进一步强化捷停车在智慧停车领域的规模优势。另一方面,捷停车在线下智慧停车覆盖持续增加、构建生态环境的同时,重点开展包括车位通道服务、广告运营、交易服务佣金等在内的线上运营业务,实现运营业务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对人们出行限制影响比较大,对捷停车业务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在在疫情严重的上半年。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捷停车当年各项业务数据仍然实现快速增长:

(1)累计签约智慧停车场16,000多个,同比增长40%;

(2)累计签约智慧停车场对应停车位超600万个,同比增长42%;

(3)线上触达用户数超3,200万,同比增长158%;

(4)年末周日均线上交易订单突破180万笔,同比增长38%;

(5)年累计线上交易流水人民币40.15亿,同比增长59%。

报告期内,捷停车运营业务新签订单金额7,254.59万元,较去年同期4,743.01万元,增长52.95%,实现智慧停车线上运营收入5,671.77万元,较去年同期4,228.35万元,增长34.14%。

3、城市停车业务加速推进

2020年,随着国家政策层面不断支持,国内城市停车领域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城市停车业务已经成为公司BCG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公司依托在城市停车业务领域已经形成的众多城市项目案例、BCG业务深度协同、项目持续运营能力、以及灵活的合作模式等方面的优势,新成立智城科技公司,专注城市停车建设和运营

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中标包括乌鲁木齐、海口、贵阳、重庆璧山、重庆江津、潜江、格尔木等在内的城市停车项目21个,处于行业领先。当年城市停车业务新签订单金额21,980.79万元,较去年同期3,328.42万元,增长560.40%,实现销售收入11,111.27万元,较去年同期2,971.56万元,增长273.92%。

(三)持续技术创新,推动云化转型

技术产品的持续创新发展是公司业务转型的关键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板块发展的重点是推动产品云化、支撑运营服务业务的开展。(1)继续构建和强化云托管产品的核心能力,在智能音视频三网多端融合应用、设备智能自组网、车道级/车位级/门岗级终端AI行为分析算法、AI大脑智能预判等形成差异化能力,持续提升云托管产品对B端车场的价值和C端车主用户的使用体验。(2)延伸拓展天启SaaS业务的覆盖范围,打造并完善包括云停车、云门禁、云访客、云考勤、云巡更、云防疫、车位管家、治安防控等在内的业务模块,大幅拓展SaaS的市场应用空间。(3)构建产品体系的开放能力,实施了产品前端系统API、IOT开放集成、云化API应用赋能的技术升级,形成了端、网、云立体化开放环境,为公司确定的生态合作发展方向奠定基础。(4)继续夯实云化能力,重点远程交付、智能运维、信息安全能力建设,支持云化业务的规模化发展。(5)捷停车运营能力建设,重点构建及优化捷停车用户运维体系、广告运营体系、车位运营能力、车主服务能力等方面,为捷停车运营业务开展提供支撑;(6)建立了研发团队独立核算系统,打造了可视化的市场评价工具,已经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研发团队面向市场化的经营意识。

(四)提升客服交付能力及效率

客服能力是公司在行业内的差异化优势之一,但也是公司当前运营成本投入比较重的板块。随着公司标准化、远程化、云化的不断推进,为客服转型提供了基础支撑。报告期内,公司客服重点工作方向是交付及服务能力提升、人均效能提升。(1)提升行业项目、大项目交付能力,围绕“三大转变”“两大转型”“四大建设”工作开展,包括销售及交付理念上进行全员转变,项目运作围绕“十六大节点”进行规范统一等,2020年行业项目的交付周期平均缩短38%。(2)初步建成远程调试能力,项目调试时间平均缩短64.7%,工程人均年交付合同额增长26%。

(3)通过技术手段提升运维管理平台,项目故障主动预警、远程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售后服务远程服务占比达到40%,服务质量较大提升,客户投诉大幅降低。

(4)强化客服人员经营意识,有效提升客服系统经营质量,人均服务客户量增35%。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共计审议47个议案,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其中涉及主要重要事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子公司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持股平台、筹划并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股份授予、解锁、回购注销、向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流等,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0/2/14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4/2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8、《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1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9、《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减资的议案》; 20、《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2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3、《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6/1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7/29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8/20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9/1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案)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10/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拟调整董事会成员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公

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0/3/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5/20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8/14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10/9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11/17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拟调整董事会成员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形成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2020年度,公司各委员会具体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会同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内审部和财务部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重点审计范围,并持续关注审计进程的推进,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7次会议,分别对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日常关联交易、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建议及意见,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对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审议。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对公司“智能硬件+平台+运营”战略布局、公司技术产品的升级、人力资源的储备、对外投资的战略方向等事项提出宝贵的建议的对策。战略委员会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制定、审查绩效考核标准,使得公司激励机制得到充分运用,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召开了5次会议,对股权激励份额授予/回购注销/解锁、董监高薪酬、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组织召开了1次会议,对股东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进行了审查。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公告。公司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会2021年工作规划

(一)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信息披露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要求,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

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公平,避免在投资者管理活动中违规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提高企业内部治理能力

为了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推进内控管理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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