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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5)人员信息:苏亚金诚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从业人数共有832人。其中,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有187人。

(6)业务信息:苏亚金诚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43,648.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483.25万元。苏亚金诚2023年度承担了37家上市公司以及103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886.61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605.94万元。苏亚金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商务服务业。苏亚金诚2023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后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3年度关联存贷款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苏亚金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苏亚金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有效监督及评估苏亚金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影响执业资格的处罚,并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电力相关行业审计经验丰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声誉、信用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要求。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的第一次见面沟通会,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整合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目标、人员配备及时间安排等进行协商,确定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

(三)2024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的第二次见面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和初步审计意见。

(四)2024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的第三次见面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意见,

并与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五)基于披露2023年年报日期较往年有所提前,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7日和3月28日两次向苏亚金诚发出《审计督促函》,督促苏亚金诚按期出具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携公司审计部人员与公司管理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新的审计准则,实施了风险导向审计,对重要审计领域的确定、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均符合专业要求;审计程序的选用恰当、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工作底稿要素完整;审计总结内容完整和充分,关注了公司重大事项,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意见真实合法、依据充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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