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6 年 10 月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汪南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刘刚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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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996,590,260.12 6,136,594,126.20 9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84,245,459.99 2,709,424,405.57 91.3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109,996,377.27 234.29% 8,237,029,514.75 18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097,842.57 747.29% 166,657,489.79 844.2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0,547,052.76 662.10% 152,517,703.61 1,072.4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28,169,286.46 -8.0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400.00% 0.16 4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400.00% 0.16 4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 1.36% 4.19% 2.89%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1,177,211,887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978 0.141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77,667.3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578,112.1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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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077,211.8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110,569.82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4,455.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90,386.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83,597.98
合计 14,139,786.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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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8,80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汪南东 境内自然人 18.46% 217,367,200 163,025,400 质押 188,269,500
曹云 境内自然人 9.71% 114,285,714 114,285,714
陈国狮 境内自然人 4.18% 49,232,512 49,232,512 质押 48,148,200
赣州市科智为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5% 42,985,313 42,985,313 质押 41,650,000
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美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4% 42,857,142 42,857,142
(有限合伙)
赣州市联恒伟业
投资发展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3% 28,656,875 28,656,875 质押 26,950,000
司
第一创业证券-
国信证券-共盈
其他 2.17% 25,555,555 25,555,555
大岩量化定增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江门市华辉四方
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5% 25,285,579 25,258,579 质押 11,500,000
(有限合伙)
吴捷 境内自然人 1.67% 19,638,900 19,638,900
东吴基金-上海
银行-东吴鼎利
其他 1.13% 13,333,333 13,333,333
6017 号资产管理
计划
鹏华资产-浦发
银行-鼎泰 3 号
其他 1.13% 13,333,333 13,333,333
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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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种类 数量
汪南东 54,341,800 人民币普通股 54,341,8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441,800 人民币普通股 7,441,800
陈惠玲 7,164,218 人民币普通股 7,164,218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华中
6,956,521 人民币普通股 6,956,521
(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923,500 人民币普通股 6,923,500
吴依忠 4,321,300 人民币普通股 4,321,300
伍杏媛 3,801,300 人民币普通股 3,801,3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 3,768,595 人民币普通股 3,768,595
投资基金
陈镇杰 3,657,260 人民币普通股 3,657,260
黄晓嵘 2,627,7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7,700
上述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汪南东与陈惠玲、伍杏媛、陈镇杰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系。公司未知前 10 名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 10 名其他
说明
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构成一致行动的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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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事项
1、公司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31,608.40万元,增幅119.38%,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及存款质押进行短期融资增加所致;
2、公司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20,253.47万元,增幅107.05%,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并且显示材料及触控器件、贸易及物流服务业务增长,应收账款增加;
3、公司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20,999.29万元,增幅53.54%,主要原因是期末较期初贸易及物流服务业务预
付货款增加;
4、公司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721.73万元,增幅639.61%,主要原因是期末较期初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理财产品等增加,导致期末应收利息增加;
5、公司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2,933.27万元,增幅35.31%,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及期末较期初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
6、公司存货较期初增加83,229.25万元,增幅119.77%,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7、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3,799.08万元,增幅337.2%,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
彩,及期末较期初结构性存款增加;
8、公司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53,106.03万元,增幅53.74%,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9、公司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6,925.42万元,增幅178.78%,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及帝晶科技在建工程增加;
10、公司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5,182.19万元,增幅52.16%,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11、公司商誉较期初增加124,844.15万元,增幅126.47%,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购
买成本大于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12、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779.67万元,增幅52.9%,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13、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9,864.05万元,增幅626.59%,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
亮彩;
14、公司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0,946.21万元,增幅56%,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以
及江海外经借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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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公司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68,597.65万元,增幅94.82%,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及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增加;
16、公司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46,386.18万元,增幅118.23%,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17、公司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3,354.49万元,增幅68.3%,主要原因是期末较期初贸易及物流服务、显示材
料及触控器件业务预收款增加;
18、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4,751.40万元,增幅62.62%,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
彩;
19、公司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4,937.53万元,增幅172.32%,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及利润增加期末应交所得税增加;
20、公司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224.59万元,增幅106.29%,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及
期末较期初借款增加,期末应付利息增加;
21、公司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5,862.96万元,增幅8158.07%,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1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权益分派方案,期末计提应付股利增加;
22、公司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7,762.54万元,增幅200.75%,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23、公司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10,614.99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期末较期初借入长期借款增加;
24、公司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27,340.40万元,增幅40060.57%,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
亮彩,以及江粉磁材、江益磁材本期增加融资租赁业务;
25、公司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493.35万元,增幅48.05%,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东方亮彩;
26、公司股本较期初增加29,722.22万元,增幅33.78%,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股票并购东方亮彩;
27、公司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207,113.61万元,增幅125.02%,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股票并购东方亮彩,新
增股本溢价所致。
(二)利润表事项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39,229.71万元,增幅189.55%,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
东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2、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85,664.83万元,增幅185.34%,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
东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929.07万元,增幅95.61%,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
东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4、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36.38万元,增幅49.12%,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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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5、报告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5,235.55万元,增幅208.84%,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东
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6、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496.80万元,增幅286.83%,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东
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7、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734.04万元,增幅52.3%,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东
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8、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187.86万元,增幅484.19%,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
东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9、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86.61万元,增幅160.36%,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东
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10、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799.88万元,增幅750.49%,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
东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11、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45.70万元,增幅843.07%,主要原因是本期较上期合并范围增加
东方亮彩,以及帝晶科技2015年从9月纳入合并范围。
(三)现金流量表事项
1、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356.58万元,下降90.84%,主要原因是本期较
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2、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8,180.65万元,增幅1183.38%,主要原因是本期
较上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注:上市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 30%的,应在本次季报
中说明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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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江粉磁材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东方亮彩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
曹云、刘吉文、刘 股份限售 成后取得的江粉磁材股 2016 年 05
28 个月 正常履行中
鸣源 承诺 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月 17 日
个月内不得转让,且在
2018 年 9 月 15 日前不转
让。
江粉磁材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东方亮
深圳市聚美股权投 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 2016 年 05
资合伙企业(有限 100%股份,本次交易取 36 个月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17 日
合伙) 得的江粉磁材股份自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公司向东方亮彩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拥
有的东方亮彩 100%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东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方亮彩责任人承诺:自利
润承诺补偿协议签订之
日起,东方亮彩 2015 年
曹云、刘吉文、刘
度、2016 年度、2017 年
鸣源、深圳市聚美
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业绩承诺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2015 年 10
(有限合伙)、曹小 及补偿安 三年 正常履行中
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 月 15 日
林、王海霞(统称 排
人民币 11,500.00 万元、
“东方亮彩责任
14,250.00 万元和
人”)
18,000.00 万元。
如果实现扣非净利润或
运营收入比例指标低于
上述承诺内容,则上述补
偿责任人将按照签署的
《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
的约定进行补偿。
曹云、刘吉文、刘 关于同业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5 年 10
鸣源、曹小林、王 竞争、关 1、承诺人目前与江粉磁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月 15 日
海霞、深圳市聚美 联交易的 材、东方亮彩间不存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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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承诺 业竞争,承诺人也不存在
(有限合伙) 控制的与江粉磁材、东方
亮彩间具有竞争关系的
其他企业的情形;
2、承诺人今后为江粉磁
材直接或间接股东期间,
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
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
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
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
江粉磁材、东方亮彩构成
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承诺人今后为江粉磁
材直接或间接股东期间,
不会利用对江粉磁材股
东地位损害江粉磁材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会损
害江粉磁材及其子公司
东方亮彩的合法权益;
4、承诺人保证在作为江
粉磁材直接股东或间接
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
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
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发生,承诺人承担因此给
江粉磁材、东方亮彩造成
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
和间接损失),承诺人因
违反本承诺所取得的利
益归江粉磁材所有。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单位及本人/
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
或影响的企业与重组后
的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
间将规范并尽可能减少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
遵循市场化的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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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
行合法程序,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
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本单位及本人/
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
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避
免向公司及其控股和参
股公司拆借、占用公司及
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资金
或采取由公司及其控股
和参股公司代垫款、代偿
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
金。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
本单位将继续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公
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
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
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
4、本人/本单位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
正当的利益或使公司及
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承担
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
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
司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
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
占公司或其控股和参股
公司利益的,公司及其控
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由
本人/本单位承担。
陈国狮、赣州市科 2015 年 9 月 14 日,公司
智为投资有限公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股份限售 2015 年 09
司、赣州市联恒伟 买帝晶光电 100%股权, 36 个月 正常履行中
承诺 月 14 日
业投资发展有限公 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
司、江门市华辉四 公司股份,并承诺自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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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投资合伙企业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有限合伙)、北京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君盛泰石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文云东、
江惠东、戴晖
2015 年 9 月 14 日,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帝晶光电 100%股权,
股份限售 2015 年 09
陈惠玲、陈镇杰 承诺方因本次交易获得 12 个月 履行完毕
承诺 月 14 日
公司股份,并承诺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帝晶光电
100%股权,帝晶光电责
任人承诺:帝晶光电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陈国狮、赣州市科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智为投资有限公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司、赣州市联恒伟
业绩承诺 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
业投资发展有限公 2014 年 12
及补偿安 为人民币 10,000.0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