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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1-02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1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悦良、陈宏哲、于清池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悦良、陈宏哲、于清池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悦良、陈宏哲、于清池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2023年年度经营目标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经营环境、行业发展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为明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目标,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公司在此期间能够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2023年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吴悦良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聘任丁一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认真查阅丁一洪先生的相关资料,认为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副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一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核实了丁一洪先生的资料及提名、聘任程序,同意公司聘任丁一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丁一洪先生简历等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悦良、陈宏哲、于清池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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