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万安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59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江学芳 | 何华燕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 |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 | ||
传真 | 89007574 | 89007574 | ||
电话 | 89007602 | 87605817 | ||
电子信箱 | jiangxf@vie.com.cn | kuaijiyiban0502@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汽车底盘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乘用车和商用车底盘控制系统两大领域,拥有底盘前后悬架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气压制动系统、液压制动系统、离合器操纵系统、底盘副车架等多个系列产品。公司具有研发设计、工艺开发等技术优势,具备“产业化、系列化、成套化”的生产能力,在产能、规模、装备及技术实力方面均位于行业前列。
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重点研究院,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公司近年来不断进行战略投资布局,在浙江、北京、上海、安徽、匈牙利、长春、西安、广西等地建有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2.公司主要产品公司产品按应用领域划分主要包括商用车、乘用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
(1)商用车产品系列
配套车型:中重卡、轻卡、微卡、客车等。 主导产品包括:气压盘式制动器、组合踏板、变速操纵器、气阀类产品、制动气室、离合器助力器、自动调整臂、气压ABS、EBS、AEBS、ESC、EPB、ECAS、XEPS等。
(2)乘用车产品系列
配套车型:轿车、MPV、SUV、微车、皮卡等。主导产品包括:液压盘式制动器、液压EPB/EPBi、钢、铝合金车架、 真空器助力器、液压ABS/ESC等。
(3)新能源汽车产品系列
主导产品包括:EHB、无线充电、轮毂电机、电制动EMB、电动真空泵、钢、铝合金底盘模块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 | 5,323,904,426.38 | 4,811,335,557.53 | 10.65% | 3,901,531,67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67,656,788.61 | 1,962,873,064.27 | 15.53% | 1,918,912,185.44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3,982,528,931.92 | 3,364,060,109.43 | 18.38% | 2,713,116,624.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9,556,794.73 | 71,637,464.11 | 346.07% | 21,821,149.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3,610,058.98 | 8,221,245.67 | 917.00% | -23,993,818.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9,545,406.00 | 72,489,289.96 | 271.84% | 48,338,136.0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15 | 346.67% | 0.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15 | 346.67% | 0.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14% | 3.69% | 11.45% | 1.14%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761,721,711.49 | 960,625,527.51 | 1,026,879,367.68 | 1,233,302,32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63,151.79 | 168,138,855.47 | 34,362,959.56 | 115,991,827.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57,303.35 | 17,701,989.95 | 26,173,078.35 | 46,492,294.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188,067.48 | 65,371,394.93 | 9,760,915.76 | 153,225,027.8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5,9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9,63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86% | 219,980,700 | 0 | 质押 | 32,000,000 | ||
陈锋 | 境内自然人 | 4.99% | 23,940,000 | 17,955,000 | 不适用 | 0 | ||
陈利祥 | 境内自然人 | 1.52% | 7,313,000 | 0 | 不适用 | 0 | ||
陈永汉 | 境内自然人 | 0.96% | 4,627,192 | 0 | 不适用 | 0 | ||
俞迪辉 | 境内自然人 | 0.89% | 4,257,194 | 3,192,895 | 不适用 | 0 | ||
陈黎慕 | 境内自然人 | 0.82% | 3,927,190 | 2,945,392 | 不适用 | 0 | ||
陈黎明 | 境内自然人 | 0.67% | 3,207,642 | 0 | 不适用 | 0 | ||
蔡令天 | 境内自然人 | 0.63% | 3,007,640 | 0 | 不适用 | 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30% | 1,452,053 | 0 | 不适用 | 0 | ||
陈君玲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430,4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陈锋为陈利祥之子。陈利祥、陈锋、陈永汉、陈黎慕、俞迪辉、陈黎明等6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3月8日,公司与浙江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江、陈文晓签订了《关于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万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1%的股权转让给景睿电子;将持有的万暨电子1%的股权转让给万安投资;将持有的万暨电子3.3%的股权转让给陈江;将持有的万暨电子0.67%的股权转让给陈文晓。同时公司将持有的诸暨万安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安汇智持有万暨电子16%股权)37%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给景睿电子。详见2023年3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2023年4月11日,公司以原对安徽万安的借款及部分现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20,000万元,详见2023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3、2023年5月31日,公司与Haldex Brake Products Aktiebolag 、瀚徳汽车产品(苏州)有限公司、浙江璟致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Haldex Brake及瀚徳汽车产品(苏州)分别将其持有的瀚德万安(上海)
37.8788%及12.1212%合计50%股权转让给浙江璟致,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同时,公司将持有的瀚德万安(上海)5%股权转让给浙江璟致。详见2023年6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7)。
4、2023年8月23日,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公司存续经营,万安智驱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公司承继。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5、2023年9月21日,公司与苏州申祺利纳绿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复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关于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同驭科技的部分股权转让给苏州申祺利纳绿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复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2023年9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6、2023年10月24日,公司与珠海横琴静水流深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张磊、郭立群、天津载合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载合厚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滨海陆石动力高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三亚百川致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签署《载合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以增资形式向载合汽车投资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载合汽车4.1617%的股权。详见2023年10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