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6年7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 股)19,000.2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1.10元。截至2016年8月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10,902.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53.1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7,349.8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第4842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于2017年11月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6,679.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1.28元。截至2017年11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5,348.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86.5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762.1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第4842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4,897.2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137.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55万(其中募集资金207,349.8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收入688.98万元)。
2020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866.06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03,763.2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5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6.25万(其中募集资金207,349.8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收入689.74万元)。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6,433.5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6,863.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64.46万(其中募集资金73,762.1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收入98.94万元)。
2020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3,435.18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9,868.7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862.5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8.00万(其中募集资金73,762.1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收入107.15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民生银行深南支行 | 698032265 | 专用账户 | 257,014.02 |
华润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213222162626600001 | 专用账户 | 4,577.34 |
交通银行东门支行 | 443899991010004715018 | 专用账户 | 915.07 |
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 606971118 | 专用账户 | 16,130.81 |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 622310902011 | 专用账户 | 1,173,673.43 |
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 607015017 | 专用账户 | 95,272.68 |
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 | 766669744094 |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 94,908.76 |
合 计 | 1,642,492.11 |
四、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9年1月19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5月16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2020年3月31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附表2: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能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经审核,我们认为,海能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81,111.9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301.2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3,632.0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3,762.1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6.9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若无超募资金,请删除红字)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 ||||||||||
1、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项目 | 否 | 67,349.80 | 67,349.80 | - | 67,680.24 | 100.49% | 2018/8/31 | 932.14 | 否 | 否 |
2、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 | 是 | 30,000.00 | 30,000.00 | 18,866.06 | 25,948.98 | 86.50% | 2022/8/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特种通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 | 20,124.43 | 100.62% | 2018/8/31 | 27,495.01 | 是 | 否 |
4、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00 | 90,000.00 | - | 90,009.65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7,349.80 | 207,349.80 | 18,866.06 | 203,763.30 | - | - | 28,427.15 | - | - |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 ||||||||||
5、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 | 是 | 49,762.10 | 49,762.10 | 12,478.08 | 31,292.09 | 62.88%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 | 是 | 24,000.00 | 24,000.00 | 10,957.10 | 18,576.66 | 77.40% | 2021/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3,762.10 | 73,762.10 | 23,435.18 | 49,868.75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 281,111.90 | 281,111.90 | 42,301.24 | 253,632.0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项目于2018年8月31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报告期内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专网通信行业向着宽带化、智能化方向加速发展,宽带和窄带融合、公网和专网结合成为产业趋势,本募投项目研发成果已经形成,但由于目前专网行业的宽带化仍处于初期,客户尚未大规模采购和装备,还需要一定的验证和推广周期,因此产品销售低于预期。 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和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投资进度低于预期,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行稳致远”的战略布局及外部市场变化,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对部分项目投资的进度进行了适度控制,项目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及项目研发进程等有所延缓。另外,公司从整体发展考虑,优先业务发展,对公司基建类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严格控制,募投项目“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对应的办公场地投入放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上述项目延期的议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至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源政创业大厦,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母公司。该议案已经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15,636.97 万元,以上投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出具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第 48420020 号)鉴证。根据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636.97 万元。此笔资金已于2016年支付完毕。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78.41 万元,以上投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月8 日出具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第 48420031 号)鉴证,于2018年1月支付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 2018 年 12 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 97,49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 97,497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7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7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8,112.5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项目”和“特种通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LTE智慧专网集群综合解决方案项目”和“特种通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0.93413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银行或指定的理财账户中,或用于公司暂时借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 | 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 | 30,000.00 | 18,866.06 | 25,948.98 | 86.50 | 2022/8/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 | 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 | 49,762.10 | 12,478.08 | 31,292.09 | 62.88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 | 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 | 24,000.00 | 10,957.10 | 18,576.66 | 77.40 | 2021/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一、智慧城市专网运营及物联网项目 变更原因:随着PoC产品的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公司加大了PoC产品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力度。同时,但原实施主体运联通仅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相对单一,作为独立法人在PoC业务的市场拓展中竞争力明显下降。因此,公司对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同意对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公司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 变更原因:从公司整体产业布局和整体研发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出发,为了抓住市场机遇,加快推进项目进展,提升研发效率,将资源向研发倾斜。 决策程序:公司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该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已经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 变更原因:从公司整体产业布局和整体研发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出发,为了抓住市场机遇,加快推进项目进展,提升研发效率,将资源向研发倾斜。 决策程序:公司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该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已经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范金华 沈 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