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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议、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访谈、检查财务及有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运作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详细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13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0年4月29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利率掉期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0年7月8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转让其100%股权的议案》。

4、2020年8月26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业绩考核目标的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取消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转让海科达 100%股权的交易方式进行调整的议案》。

5、2020年10月29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6、2020年12月7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出售部分EMS业务及相关资产的议案》。

7、2020年12月25日,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

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其他任何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5、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公平合理,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主要工作如下:

1、认真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

2、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进行监督,保持与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有效沟通。

3、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4、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加强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的监督。

5、尽职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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