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未名医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倪健2020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审议各类重大事项,独立发表专项意见,完成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2020年,公司共组织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8次。2.股东大会:2020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4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尤其是关系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依法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意见

1. 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听取了有关公司2018年度经营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总结汇报,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

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签订<药品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签订<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事前认可意见

1.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直接交谈、电话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关注医药发展政策导向、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变化情况,了解生命科学和医学行业竞争情况;关注网络传媒对公司的新闻报道、评论,及时了解有关事项的真实背景和进展情况,根据了解的信息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 2020年,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主动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严谨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或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定期报告等事项,就关注的相关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工作建议。凡是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听取了公司人员详细介绍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各项决策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2. 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所在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

议,发挥好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倪健

2021年4月28日

独立董事涂勇2020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审议各类重大事项,独立发表专项意见,完成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2020年,公司共组织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8次。2.股东大会:2020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4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尤其是关系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依法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意见

1. 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听取了有关公司2018年度经营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总结汇报,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

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签订<药品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签订<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履职期间,本人深入公司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设置和运营效率。保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0年日常工作中,本人主动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严谨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同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或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定期报告等事项,就关注的相关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工作建议。凡是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听取了公司人员详细介绍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各项决策的科学化和制度化。2.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尽最大努力维护投资者权益。2021年本人将更加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向既定的方向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涂勇2021年4月28日

独立董事饶永2020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有关会议,审议各类重大事项,独立发表专项意见,完成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任职期间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2020年任职期间,公司共组织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8次。

2.股东大会:2020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4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尤其是关系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依法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意见

1. 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2.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听取了有关公司2018年度经营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总结汇报,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签订<药品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签订<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事前认可意见

1.2020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核查了相关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会议结束后,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方面;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也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主要媒体上有关公司的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0年日常工作中,本人主动熟悉公司经营情况,严谨地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或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定期报告等事项,就关注的相关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工作建议。凡是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听取了公司人员详细介绍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各项决策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2、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后,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所在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饶永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