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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牌珠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为 80,987,820.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098,782.06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72,889,038.5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58,944,854.75元,可供 股 东 分 配的 利 润 为531,833,893.31元。

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再投资需求、新业务拓展需要等因素后,拟以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1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52,8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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