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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信息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3年11月10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80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0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7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保持不变。董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确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调整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述授权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董事会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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