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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因美”)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各项运作进行了监督。现将2023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违约损失的议案》《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17项议案。

3、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三项议案。

4、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名单的议案》两项议案。

5、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

6、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出具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对《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违约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监督

2023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2023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够勤勉尽职、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报告期内,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及各子公司对近三年的所有业务进行了检查,并对照收入准则重

新判断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将2021年相关贸易业务、2022年至2023年9月线上流量投放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需对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公司的财务行为执行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基本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情况的监督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与公司及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骨干员工。总人数为782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鲍晨、李志容、金志强、赵爱凌四人。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特别贡献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加强专业素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监事会通过自身学习与内部培训,并借鉴其他公司工作经验,不断提升监事履职能力,持续提升监事会工作质量。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证券法》《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以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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