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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余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余魏)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成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历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0年8月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于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召开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9050
股东大会4200

(二)2020年11月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史永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12月1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2020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认真审阅,对相关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及观点,并做出独立、公正在判断,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开展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公司能充分尊重本人的意见,采纳本人对公司的有关建议。

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及相关人员在2020年度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

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方便与社会公众股股东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407386939@qq.com。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余魏):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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