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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根据内控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原则及重要性原则,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包括本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2019年8月,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沙市国资委”)。

2023年2月28日,公司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成员九人,人员结构合理。其中独立董事三人,为公司聘请的有关知名专家和专业人士,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审计机构选定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其余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分别来自长沙水业和本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设置。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等。2023年,董事会进一步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相应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等。

通过以上机构完善和制度修订,公司建立了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机构和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协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法合规、运作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规范、稳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断完善组织架构,修订了部门职责、岗位说明等内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形成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形成了较为完整、有效的工作体系,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3)内部审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设立审计合规部并配置专职审计人员独立承担内部审计职能。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合规

部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定期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递交工作报告,汇报内部审计活动的目标、职权、责任、审计计划开展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合规部作为稽核监督机构,按照有利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原则,专门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制度、各项费用支出以及资产保护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建议,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全年有计划地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或实施重点抽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4)人力资源管理

截至2023年底,公司员工总计1290人,平均年龄37岁;其中女性347人,占比26.9%;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1001人,占比77.6%;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人员224人,占比17.36%;拥有各类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61人,占比

4.73%。报告期内员工总人数有所下降,但幅度不大,男女比例、学历、年龄与上年同期相比无较大波动,中级职称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

公司每年年初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各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制定相适应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并结合工作要求适时增加一些临时性培训。2023年全年累计培训人次数1437人次,其中技能提升类1164人次,通识课程类24人次。总培训人次有所上升,网上培训的方式同比增多。

总体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具有较好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基本能够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培训有所倾斜,同时对项目技术上的人员新开设了英语培训,在今后的培训工作中,应该持续加强对管理团队的建设和培养,提升整体管理和技术水平。

(5)诚信和道德价值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制定《员工手册》、《员工培训管理规范》、《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员工纪律处分条例》、《员工考核管理规范》、《员工保密管理规范》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赏罚分明的管理程序将这些内部规范进行有效落实。

公司积极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科技创新,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和“质量求生存、服务创信誉、管理增效益”的服务理念,赢得客户赞誉。

(6)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认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石。从公司起步至今,每一步的发展都以扎实的技术为后盾,避免与竞争对手陷入激烈的价格战,同时在行业内树立起良好的技术品牌形象。在公司经营中管理层坚持扎实稳健的风格,从市场开拓、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到日常办公管理,管理层始终强调规范

化、制度化,这也确保公司在客户、供应商、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员工中拥有较高的信任度,诚信经营已成为公司最主要的经营风格。

2、风险评估与应对

根据“十四五”战略规划,公司定位为能源与水务行业全链条数智化技术服务平台。跟随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抓住能源行业高效、绿色的发展机遇,着力推进水务环境与能源服务转型升级,打造以IFEPCO为核心能力的双主业产业集群;完成集团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风险控制力三大能力体系构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的发展目标是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综合性能源环境服务集团。管理层充分认识到,风险评估是识别并分析影响公司目标实现之潜在风险的重要过程,是风险管理的基础。依据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建立了较为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并且根据经济、行业、监管环境和运营状况的不断变化,采取必要机制对导致上述变化的特殊风险进行识别和处理。公司由证券投资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专家针对与整体发展战略目标相关的风险因素,如外部市场环境、法律法规、社会环境、技术创新等,内部人才运用、经营机制、创新投入、知识产权、财务统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运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与评估,达到准确识别风险,确定公司相应的风险承受度;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结合风险的承受能力,权衡利弊,确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实现控制风险的目的。

公司对各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评价、考核,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建议,跟踪改进结果。公司不断推动QHSE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环境、财务等方面风险的可知、可防与可控,确保公司经营安全。

3、主要控制活动

(1)资产管理

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重头,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盘点管理制度》、《原材料和成品出入库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无论从制度建设还是控制设计、流程规范等方面都已形成体系。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情况建立严格授权审批程序,不相容业务岗位已经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互相制约,对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复核、审批、支付等环节工作流程做出具体规定,对票据、印鉴等实物保管做出具体规定,定期对货币资金实施盘点检查,严禁超越规定权限办理货币资金业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及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

公司对存货和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清查、处置申请、审批和记录等不同环节建立适当岗位分工,明确其权限及责任,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保证存货安全,记

录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对存货物资进行盘点检查,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定期对呆滞或废品物资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加快资产使用效率,存货和固定资产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不存在重要缺陷。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实物资产的控制设计、执行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内控指引要求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在资产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2)销售与收款管理

在公司管理层的指导下,对行业进行了研究,按照公司发展的战略和运营目标库,制定了销售计划和策略,确保销售业务的开展,公司通过制定《投标报价工作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规范》、《市场销售体系管理办法》、《集团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办法》等形成了对产品销售与收款的一系列管理控制制度,针对销售与收款中的各个环节均予以明确规定。根据不同部门和岗位在销售和收款活动中的职责权限办理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发货,及时进行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和相关会计记录以及对关键节点的控制记录。在销售业务循环中保证不相容岗位分离,完善各环节相互核对工作,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与客户进行核对应收账款及票据情况,对逾期未收账款进行催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将合同额、收款情况等关键指标达成率与责任人员绩效挂钩。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3)采购与付款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活动管理需要对采购业务循环中的重要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包括《采购控制程序》、《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采购价格管理规定》、《售后问题处理管理规定》、《采购事务办理规定》、《供方选择和评价管理细则》、《阳光采购管理规定》、《供应商资源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规定,对采购循环中涉及到的申请、审批、供应商管理、采购价格审查确认、价格审批权限、物资验收、物资退回等售后环节做出更为明确有效的控制规定,有效地控制采购成本,提高了物资采购的透明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在采购、费用及付款活动的程序和职责进行了严格的岗位分离及授权控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进行编制物料采购单,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转采购管理中心进行采购。采购管理中心是集团采购业务归口管理和操作部门,具有采购管理和实施的双重职能。对于重要物资和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采购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工作,从资质、技术力量、质量、交货期等方面衡量选择评价合格的供货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范》签订合同。物料的验收必须经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使用,物料出入库严格执行《原材料和成品出入库规范》程序,采购发票按《发票管理规范》执行,定期或不定期核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财务资产部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中的付款审批规定,对取得的各种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与付款管理不存在较大的缺陷。

(4)生产与质量管理

公司制定了《服务类生产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投标管理规范》、《产品实现过程控制规范》、《设计过程控制规范》、《不合格品控制规范》、《技术服务工作手册》等制度,在更加合理的管理运行模式下,从项目的投标、策划、过程控制、分包商选择至投产等一系列过程管理更加规范,执行力度增强,基本按照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进一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包括QHSE管理文件、美国石油学会的API质量认证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在内的管理体系,涵盖采购物料的质量管理、设计及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等方面,公司日常的质量管理控制按照上述控制体系执行,记录基本齐全,设计方案、设备质量良好。

(5)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制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方式加强对子公司管理层的领导和控制;通过制订年度预算和年度目标考核等明确子公司的管理职责及业绩,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了控股子公司的产权变动、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对外担保、收购兼并、资产抵押、重大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经公司审议和批准;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统一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施统一管理;定期对控股子公司的制度建设及执行、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内部审计和检查,使得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及内控不存在较大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6)对外投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对投资管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作了明确规定,在已有对外投资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公司建立了严格投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投资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公司证券投资部作为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对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况及时汇报。制定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规范了公司的投资行为,保证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防范了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对外投资活动均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依据公司章程进行,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交易

公司高度重视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严格按程序审议、决策关联交易并及时、详细进行披露,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发生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在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方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了流程、内容、时限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都进行了如实、详细的公告,履行了对外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经济业务交易行为符合市场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8)对外担保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严格执行规定,保证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除对控股股东、子公司和孙公司进行担保以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行为。

(9)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0)信息披露管理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保密机制等,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为进一步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授权证券投资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专职管理部门、并明确了相关岗位的信息披露职责 ;负责管理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保存及信息披露公告的起草等工作,并经董事会授权和批准后,对外披露信息。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日常信息披露等,公司指定了各部门及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和信息联络人,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把信息

传递到证券投资部,证券投资部归集整理后经过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所有信息的披露都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程序执行,确保贯彻执行披露信息相关制度。

(11)信息系统与沟通

对于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等信息,公司主要以内部文件的形式通过OA信息系统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的传递。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和内部因素变化(包括对外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筹资融资、诉讼与仲裁、重要合同的签订等),公司主要通过总经理办公会、部门会议等形式,迅速有效地对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重要信息进行上传下达。上述信息传递报告制度能有效的增强内部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执行过程中公司建立了合理的传递程序;同时,公司重视与客户、供应商、相关监管部门和其他外部人士等进行信息的沟通和反馈,及时获取外部信息的工作;内部信息沟通方面,通过制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制度,建立OA办公信息平台,及时传递内部信息和资料,制定了内部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确定信息报告义务人和联络人,保证内部信息及时、全面的沟通,使企业的决策正确性得到保证。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5、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6、其他说明事项: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对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根据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的经外部审计确认的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计算,财务报表数据为负数的取绝对值。? 重大缺陷:符合以下定量百分比条件之一并且绝对值数据在5千万元以上的;

①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

②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10%;

③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重要缺陷:符合以下定量百分比条件之一并且绝对值数据在3千万元以上的;

①营业收入总额的1%≤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

②利润总额的2%≤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10%;

③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 一般缺陷:符合以下定量百分比条件之一并且绝对值数据在1千万元以上的;

①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②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2%;

③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5%。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缺陷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如,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根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经外部审计确认的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计算,财务报表数据为负数的取绝对值。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利润总额的10%及以上并且绝对值数据在5千万元以上的;

?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利润总额的2%(含2%)至10%并且绝对值数据在3千万元以上的;

?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2%并且绝对值数据在1千万元以上的。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其他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 重要缺陷: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要事项。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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