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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博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和工作例会,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监事会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监事会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1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2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2月10日《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2日《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4日《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8《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第五次会议月18日《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8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9月12日《关于完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的议案》
9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0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2日《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以及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做到公允、公正,对全体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该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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