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宝鼎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55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晓兵 | 朱琳 |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工业园区 |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工业园区 | ||
电话 | 0571-8631 9217 | 0571-8631 9217 | ||
电子信箱 | zhaoxb@baoding-tech.com | bdkj@baoding-tech.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营业务模式等未发生变化。
1、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大型铸锻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包括自由锻件、模锻件及铸钢件等。公司产品按用途分为船舶配套大型铸锻件、电力配套大型铸锻件、工程机械配套大型铸锻件、海工平台配套大型铸锻件等,主要应用于船舶、电力、工程机械和石化等行业。
2、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大型铸锻件业务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方式,通过宝鼎废金属、宝鼎重工两家子公司并按业务流程和经营体系构建了以股份公司生产、销售为主,子公司专业化分工生产并同时提供一定的采购和销售支持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大型铸锻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锭、废钢。公司主要根据订单向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凭借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方式: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将合同提交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合同制定具体生产计划后进一步组织生产,部分产品的粗加工、热处理工序通过委外加工完成。
(3)销售模式
子公司宝鼎废金属将收购的全部废金属原料销售给子公司宝鼎重工用于其生产;宝鼎重工将其生产的大部分铸件产品交由本公司销售,其余小部分由其自主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全部锻件产品及宝鼎重工交由其销售的部分铸件产品。销售方式主要以销售人员直接面对客户的直销方式。
(4)定价模式
公司大型铸锻件业务采用“原材料成本+加工费”的方式定价,原材料成本由原材料单位价格和耗用量相乘得到,加工费主要由人工费、动力费、制造费和产品毛利等构成。
3、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特点、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及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细分行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我国已成为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生产大国,部分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但产品能级和产业自主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一方面低端产品严重供大于求,另一方面,船舶、电力、海工等行业不可或缺的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几乎完全依赖进口,制约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重视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公司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产品能级逐渐提高,综合实力逐步提升。作为船舶行业的上游大型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公司依托技术、质量与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细分行业中确立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大型成套装备铸锻件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行业周期及业绩驱动一定程度上受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366,673,036.50 | 340,370,963.90 | 7.73% | 310,847,147.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82,590.65 | 56,067,572.38 | -86.48% | 28,690,673.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715,549.44 | 18,114,333.97 | -40.84% | 13,526,472.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346,379.82 | 11,713,611.15 | 329.81% | 33,527,034.5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8 | -88.89% | 0.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8 | -88.89% | 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 | 8.84% | -7.70% | 4.78%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754,257,005.63 | 727,487,399.34 | 3.68% | 779,249,19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70,143,917.35 | 662,561,326.70 | 1.14% | 606,493,754.32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2,746,560.04 | 98,673,085.38 | 114,889,992.99 | 100,363,39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37,656.57 | 2,610,474.88 | 3,509,141.69 | 125,317.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435.97 | -602,548.72 | 1,544,352.87 | 9,737,309.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2,008.75 | 8,731,552.98 | 12,265,807.81 | 31,191,027.7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31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64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7.90% | 116,062,100 | ||||||||||
朱丽霞 | 境内自然人 | 24.12% | 73,875,000 | 55,406,250 | |||||||||
朱宝松 | 境内自然人 | 8.48% | 25,976,056 | 19,482,042 |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78% | 5,447,409 | ||||||||||
赵宏钊 | 境内自然人 | 0.76% | 2,317,000 | ||||||||||
陈根财 | 境内自然人 | 0.61% | 1,877,100 | ||||||||||
赵连未 | 境内自然人 | 0.46% | 1,412,143 | ||||||||||
钱玉英 | 境内自然人 | 0.42% | 1,275,014 | ||||||||||
祁锡明 | 境内自然人 | 0.33% | 996,400 | ||||||||||
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0% | 905,7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朱宝松、朱丽霞为父女,钱玉英系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除上述股东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全球造船业持续回暖、我国造船完工量增长以及风电产业快速发展的影响,公司大型船用铸锻件产品及风机轴承类产品订单保持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6,673,036.50元,同比上升7.73%,营业成本309,012,538.82元,同比上升9.34%,主要原因系由于销量增加导致的原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的上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82,590.65元,同比下降86.48%,主要原因系:1)上年因股权转让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48,532,053.01元;2)本期因“虎锋轮”尾轴断裂案件计提预计负债14,422,014.06元导致的营业外支出大幅增加。报告期内,三项费用尤其是财务费用明显下降,其中销售费用3,600,696.92元,同比下降39.43%,主要原因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后重分类所致;管理费用27,801,427.68元,同比下降7.71%;财务费用-419,872.55元,同比下降128.30%。研发费用13,447,209.87元,同比上升2.04%。 报告期内,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0,346,379.8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9.81%,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减少。2020年公司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1、优化产品结构。船舶配套业务继续抓住船舶市场持续回暖态势,加大对船厂和低速柴油机运动部件市场拓展力度,同时积极拓展非船用产品市场。船用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从上年56.64%下降到本年52.48%,工程机械类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从上年29.15%上升到36.50%。
2、生产经营方面。2020年公司全年完成生产总量31,840吨。合同履行率有一定提高,年平均为80%。
3、安全生产方面。顺利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ISO14001国际标准认证。开展风险动态评估,建立风险辨识机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宝鼎重工安全标准化通过现场审核。
4、管理提升方面。2020年财务管理软件U9系统运行稳定,基本做到日清。在原材料领用中,加强了对圆钢使用、废料改制产品的管理,生产成本更加精准。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有了较大的提高。加强对原材料领用的规范,各业务系统内部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得到提升。
5、加大科技创新。公司以技术研发中心为平台,不断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2020年公司共申报了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已经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4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公司累计取得专利共计60项。共申报了四项省级新产品,并已通过省经信委专家的立项审查。申报备案9项企业标准,完成浙江省省级
技术中心复评。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船舶配套大型铸锻件 | 192,444,434.05 | 28,164,610.88 | 14.64% | -0.18% | -20.00% | -3.62% |
电力配套大型铸锻件 | 20,341,245.55 | 4,011,981.77 | 19.72% | 36.62% | 82.04% | 4.92% |
工程机械配套大型铸锻件 | 133,844,436.35 | 19,529,250.46 | 14.59% | 34.89% | 52.07% | 1.65% |
海工平台大型铸锻件 | 2,473,824.88 | 848,279.61 | 34.29% | -85.43% | -75.29% | 14.07% |
其他产品 | 17,569,095.67 | 5,106,374.96 | 29.06% | 6.54% | 25.83% | 4.45%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增减比例 | 说明 |
1 | 营业收入 | 366,673,036.50 | 340,370,963.90 | 7.73% | 主要原因系销量的增加 |
2 | 营业成本 | 309,012,538.82 | 282,628,447.77 | 9.34% | 主要原因系销量的增加导致的原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增加 |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82,590.65 | 56,067,572.38 | -86.48% | 主要原因系:1)上年因股权转让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48,532,053.01元;2)本期因“虎锋轮”尾轴断裂案件确认未决诉讼预计负债14,422,014.06元导致的营业外支出大幅增加 |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合同负债 | 增加14,981,197.41元 | 增加14,981,197.41元 |
其他流动负债 | 增加489,721.27元 | 增加489,721.27元 |
预收款项 | 减少15,470,918.68元 | 减少15,470,918.68元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营业成本 | 增加3,085,679.00元 | 增加3,085,679.00元 |
销售费用 | 减少3,085,679.00元 | 减少3,085,679.00元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宝松)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