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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祝恩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细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
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45,532,213.58            38,856,041.92                     1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889,505.16             9,548,493.39                      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370,915.93             9,129,462.21                      2.6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525,120.69             4,514,780.95                     221.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                    1.26%                      -0.0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20,022,056.49         1,080,289,730.40                      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05,822,963.09           795,697,935.59                      1.2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18,426.1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47,506.8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786.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7,557.30
合计                                                                    518,589.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45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9,000,000
浩讯科技有限公
                    境外法人                65.25%      176,175,000       176,175,000 质押                   18,000,000
司
                                                                                        质押                  7,960,000
岳阳信安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法人              9%       24,300,000
询有限公司
鸿阳证券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3%        6,564,023
金
中国建设银行-
宝盈资源优选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8%        2,928,049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宝盈鸿利收益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1%        2,450,000
券投资基金
四川开元科技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2,025,000         2,025,000
限责任公司
郎洪平              境内自然人               0.45%        1,218,058
中国工商银行-
博时第三产业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4%        1,199,871
长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4%        1,199,851
一五组合
中国银行-华夏
回报证券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1%        1,099,810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岳阳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4,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300,00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6,564,023 人民币普通股          6,564,023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
                                                                      2,928,049 人民币普通股          2,928,049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50,000
郎洪平                                                                1,218,058 人民币普通股          1,218,058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
                                                                      1,199,871 人民币普通股          1,199,871
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1,199,851 人民币普通股          1,199,851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
                                                                      1,099,810 人民币普通股          1,099,810
金
钱士进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
                                                                       899,925 人民币普通股             899,925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股东中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祝恩福与岳阳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祝英华是姐弟关系。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
说明                           条件股东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2014 年 3 月 31 日,郎洪平: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 1,218,058 股;钱士进:投资者信用
东情况说明(如有)             账户持股 900,000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24,196.53万元,较期初增加1,827.62万元,增幅8.17%,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增加,定期存款减少增加货
币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405.37万元,较期初增加35.69万元,增加9.66%,主要原因为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客户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939.75万元,较期初增加737.66万元,增幅365.01%,主要原因为预付柴油款及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预
付原料气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50.35万元,较期初减少52.57万元,减幅51.08%,主要原因为本期减少定期存款, 导致计提定期存款利息
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235.78万元,较期初减少562.16万元,减幅70.45%,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收回安庆市大观区发
展投资公司应退土地出让金款所致。
(6)存货期末2,013.26万元,较期初增加1,350.09万元,增幅203.58%,主要原因为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期末11,755.48万元,较期初减少688.91万元,减幅5.54%,主要原因为本期减少银行定期存款所致。
(8)固定资产期末45,684.79万元,较期初增加15,768.94万元,增幅52.71%,主要原因为本期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煤厂尾
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完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9)在建工程期末6,190.80万元,较期初减少16,191.34万元,减幅72.34%,主要原因为本期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炼厂尾
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导致减少在建工程16,492.40万元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938.06万元,较期初减少73.81万元,减幅7.29%,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投产产生利
润弥补期初税前可弥补亏损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3,780.24万元,较期初增加375.66万元,增幅11.03%,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预付土地款增
加所致。
(12)应付票据期末2,989.10万元,较期初减少1,635.20万元,减幅35.36%,主要原因为票据到期归还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57.19万元, 较期初减少64.28万元,减幅52.92%,主要原因为长岭凯美特公司应付社保减少所致。
(14)应付利息期末57.07万元, 较期初增加26.79万元,增幅88.49%,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银行借款增加, 导致计提借
款利息增加所致。
(15)其他应付款期末208.60万元, 较期初减少90.81万元,减幅30.33%,主要原因为长岭凯美特公司代扣建安税本期缴纳减
少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1,475.15万元, 较期初增加1,209.26万元,增幅454.79%,主要原因是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试生产
期间预提水电气款增加所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7)长期借款期末9,660.00万元, 较期初增加2,800.00万元,增幅40.82%,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8)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3,399.99万元,较期初增加549.37万元,增幅19.27%,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本期递延收益
增加所致。
(19)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32.25万元,较期初增加208.92万元,增加118.26%,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借款利息支出
增加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3.16万元,较上期减少17.93万元,减少121.39%,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计提坏账准
备转回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分公司)2010年及2012年双方签订的《原料气供应协议》和《可燃气、氢气回
收协议》合同与补充协议,在2013年5月发生异议,长岭分公司管理层认为2010年12月签订的协议不公允,认为其提供的原
料气价格过低、收购的甲烷解析气体价格过高,拒绝履行上述协议。
    (一)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双方签订协议
    2010年12月17日, 我公司与长岭分公司就长岭凯美特公司采购原料气和销售氢气与甲烷等解析气产品签署的可燃气、氢
气回收协议,(协议有效期间为2010.12.17-2013.12.17),氢气执行价12000元/吨(含税)、原料气供应价格500万元/年(不
含税); 2012年9月双方签署的可燃气、氢气回收补充协议价(协议有效期一年),可燃气体(甲烷)执行价2900元/吨。
    2、2012年生产经营
    长岭凯美特2012年11月投产,并生产氢气与可燃气体产品分别为40.95吨和1818.529吨,双方按上述协议价格结算原料气
(500万元/12个月)和氢气与甲烷气体产品销售收入4,927,465.04元,应收账款计5,765,134.10元,2013年2月和4月收到上
述货款。
    3、2013年长岭分公司管理层拒绝履行协议
    长岭分公司董事长变更,原总经理任董事长(原董事长调离),2013年5月长岭分公司管理层认为2010年12月签订的协
议不公允,认为其提供的原料气价格过低、收购的可燃气体价格过高,拒绝履行上述协议。
    岳阳市委、市政府出面调解,并由市政府向中石化股份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希望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但由于双方分歧较
大,至今未达成协议。
    4、长岭凯美特2013年度生产经营及确认收入成本情况
    2013年度,长岭凯美特采购长岭分公司制氢装置尾气(原料气)共计提纯生产氢气905.49吨,可燃气37,231.21吨并销售
给长岭分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价格确认产品销售收入101,570,010.52 元,其中:公司对于2013年7-12月生产并提供产品但未
得到客户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确认的氢气销售数量为508.937吨和甲烷销售数量为23,191.303吨也一并确认销售收入
62,702,583.51元;长凯美特同时按协议确认了原料气采购成本500万元,并冲减了应收账款,期末,应收长岭分公司货款余
额为114,583,263.56 元,已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33,947,274.64元。
    由于长岭凯美特公司采购与销售长岭分公司的原料气与氢气和可燃气体的合同系于2010年12月17日和2012年9月签订,
2013年5月长岭分公司管理层认为2010年12月签订的协议不公允,认为其提供的原料气价格过低、收购的甲烷解析气体价格
过高,拒绝履行上述协议。
    2013年度生产气体结算情况:2013年1-3月双方供的气体按上述价格办理了结算(开发票);4-6月双方确认了长岭凯
美特销售给长岭分公司的氢气与甲烷的供应量,但未开发票进行结算;7-12月由于矛盾加大,长岭分公司经办人员(计量员
黄平)未在长岭凯美特计量数据通知单上签字,更没有开发票办理结算等相关手续,但双方还是到现场对产品供应量进行了
书面记录。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商品名称           双方已 确认产 品销 售数 本公司账面销售金 本公司抄录6-12月数量 本公司账面暂估
                   量(2013年1-6月)(T)       额                   (T)                 金额
氢气                              396.549       4,067,169.23                  508.94       5,219,866.66
可燃气                         14,040.104      34,800,257.78               23,191.30      57,482,716.85
     公司董事会认为,长岭凯美特与长岭分公司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与补协议的签字代表均具备合法代表各方签约的法定权
限,双方均系自愿签字盖章,意思表示真实,相关协议的签署真实、有效。在协议有效期间内,长岭凯美特按照协议规定的
产品结算价格确认产品销售收入与成本认为符合准则相关规定;长岭凯美特按照双方未达成一致初步协商作出让步可燃气的
价格与协议中规定的价格差价,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认为较为公允。
     (二)公司董事会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责成公司管理层加紧协调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与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议分歧事宜,以保证岳
阳长岭凯美特后续的持续运行。
     2、将依据事件的进展情况, 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签署《原料气供应协
议》、《可燃气、氢气回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法律意见书
     相关协议合同之主体资格及履约能力: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凯美特气、长岭分公司均具备依法签署相关协议
的合法主体资格。
     相关协议签署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相关协议的签字代表均具备合法代表各方签约的法定
权限,双方均系自愿签字盖章,意思表示真实,相关协议的签署真实、有效。
     相关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上述相关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协议对交易
标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有效期限等的主要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相关协议之实际履行与合同主体履约能力: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相关协议签署后,合同双方实际履行了协议
约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凯美特气、长岭分公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凯美特气与长岭分公司具备签署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相
关协议的签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的致歉声明:公司对长岭凯美特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合作协议存在的分歧没能在期限内协商解决给广大投
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深切的致歉。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
                                                                              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试车
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特气分公司炼
                                                                              成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详
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试车成 2014 年 02 月 28 日
                                                                              见《证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功
                                                                              报》、《上海证券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签订“清洁城市”发展战略合作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0)详见
关于签订“清洁城市”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2014 年 03 月 21 日                      《证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发起人股东浩
                                                      讯科技有限公
                                                      司、岳阳信安投
                                                      资咨询有限公
                                                      司和四川开元
                                                      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承诺:
                                                      自湖南凯美特
                                                      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发起人股东、公
                                                      管理本公司已
                                     司股东间接持
                                                      直接和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
                                                      有的湖南凯美
                                     公司董监高及
                                                      特气体股份有
                                     核心技术人员、                                     自公司股票上
                                                      限公司股份,也 2010 年 05 月 12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通过岳阳信安                                       市之日起三十   均遵守了承诺
                                                      不由湖南凯美     日
                                     间接持有公司                                       六个月内
                                                      特气体股份有
                                     股份的除公司
                                                      限公司收购该
                                     董监高及核心
                                                      部分股份。通过
                                     技术人员外的
                                                      公司股东间接
                                     业务骨干
                                                      持有公司股份
                                                      的公司董事、监
                                                      事、高管及核心
                                                      技术人员(共计
                                                      11 人)就持有
                                                      的公司股东的
                                                      股权作出了如
                                                      下承诺:1、自
                                                      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已直接和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东的股权,
               也不由公司股
               东收购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
               股权;2、除前
               述锁定期外,将
               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向公司申
               报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东的股
               权及其变动情
               况,在其任职于
               公司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权数
               额不超过所持
               有公司股东股
               权的 25%;若本
               人从公司处离
               职,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的
               股权。通过岳阳
               信安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的除
               公司董监高及
               核心技术人员
               外的业务骨干
               (共计 14 人)
               就其持有的岳
               阳信安的股权
               作出了如下承
               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
               的岳阳信安的
               股权,也不由岳
               阳信安收购其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权。
公司股东浩讯   承诺人将所持     2014 年 02 月 18 一年     均遵守了承诺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科技有限公司   有的湖南凯美     日
                                   和四川开元科   特气体股份有
                                   技有限责任公   限公司首次公
                                   司             开发行前股份
                                                  在原承诺的三
                                                  年锁定期到期
                                                  后,延长锁定期
                                                  一年至 2015
                                                  年 2 月 18
                                                  日。在延长的锁
                                                  定期内,承诺人
                                                  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份变动管
                                                  理的相关规定
                                                  管理该部分股
                                                  票,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
                                                  承诺人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
                                                  湖南凯美特气
                                                  体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也不由
                                                  湖南凯美特气
                                                  体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该部分
                                                  股份。若在股份
                                                  锁定期间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等使股份
                                                  数量发生变动
                                                  的事项,上述锁
                                                  定股份数量相
                                                  应调整。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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