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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赛科技: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认真出席和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有关会议,在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职务行为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0次会议,共审议36项议案,主要涉及公司日常运营、财务信息及其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实施等方面,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监事会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监事会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职工权益维护等方面举措。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重点关注。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2020年度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交易各方遵循了市场的原则,价格是公允合理的。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际运作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各项内幕信息管理的管理制度都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及时向广东证监局、深交所等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报告期内,未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2月14日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2月14日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制定的《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解除于2019年11月30日签订并于2019年12月1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

4、《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指定的《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通过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能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外部审计机构。

8、《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0、《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票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的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

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且均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该名单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原激励对象中的6人因工作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满足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条件,并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外,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5月7日为授予日,授予215名激励对象5,658,500股限制性股票。

13、《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解除于2020年2月28日签订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重新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1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5、《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

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16、《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7、《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8、《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3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8.08元。

19、《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可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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