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核查意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进行核查核实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有关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4名原激励对象蒋茂胜、张宝华、李飞、吴晨光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000股分别以回购价格6.44元/股和
8.08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许 健 郑名源 纪学军
李 洪 张宇晖 严谏群
罗乃坚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