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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和电气: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地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核查,并对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检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督导和提出建议,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2020年4月29日《<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四届六次监事会会议2020年8月21日《<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2020年10月26日《<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于增加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列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1次,列席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7次。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

(1)2020年4月29日,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审查了《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0年10月26日,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审查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与稳健发展。《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展望

2021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之签字页)

监事会主席:黄惠光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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