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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其春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完整。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454,666,537.25       1,209,138,778.08    1,209,138,778.08                2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323,558.28         43,964,317.81         43,893,822.74                  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8,251,279.43         40,089,018.78         40,018,523.71               -4.4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3,693,709.27       -186,726,613.73     -186,780,800.86                134.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0.13                 5.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3                 0.13                 5.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                  1.91%                1.90%     上涨 0.07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408,440,515.44       6,675,577,229.54    6,675,577,229.54                1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72,844,898.10       2,326,738,957.93    2,326,738,957.93                   1.98%
    注:2014 年 8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堂公司”)与成都百味坊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百味坊”)、河南省德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先食品公司”)、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卫群多品种盐公司”)及其他 6 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应城
益盐堂公司以 188.13 万元受让成都百味坊持有的益盐堂(宁陵)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陵益盐堂公司”)100%
的股权,本次收购的同时,应城益盐堂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 万元向宁陵益盐堂公司增资,同时宁陵益盐堂公司引进新股东。
本次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应城益盐堂公司持有宁陵益盐堂公司 6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由于成都百味坊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睿之妻张红宇和宋睿之岳父张明达,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
司自 2014 年 8 月起将宁陵益盐堂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331,040,000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2,419.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993,860.2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78,999.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85,843.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17,157.01
合计                                                                      8,072,278.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19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宋睿                      境内自然人         44.50     147,313,180         110,484,885     质押            108,980,000
牟嘉云                    境内自然人         19.72        65,284,800        48,963,600     质押             46,03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
                         其他                 2.66         8,800,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覃琥玲                    境内自然人          1.83         6,062,160         4,546,62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 其他                 1.48         4,884,829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
                         其他                 1.29         4,254,462
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 其他                 0.90         2,979,955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88         2,923,501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全文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刘晓霞                     境内自然人            0.82        2,727,920      2,045,940     质押               2,727,9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 其他                    0.82        2,726,208
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宋睿                                                                       36,828,295 人民币普通股          36,828,295
牟嘉云                                                                     16,321,2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21,2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
                                                                            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0,000
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
                                                                            4,884,829 人民币普通股           4,884,829
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
                                                                            4,254,462 人民币普通股           4,254,462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康乐股
                                                                            2,979,955 人民币普通股           2,979,955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蓝筹
                                                                            2,923,501 人民币普通股           2,923,501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行业优
                                                                            2,726,208 人民币普通股           2,726,208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
                                                                            2,700,027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27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
                                                                            2,672,866 人民币普通股           2,672,866
基金
                                          上述股东中,牟嘉云与宋睿为母子关系,牟嘉云为宋睿的一致行动人。对于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否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变动幅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原因
     项目                                                    度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销售规模,抢占终端市
应收账款             359,019,097.64      216,650,382.97    65.71%
                                                                     场,加大可控赊销所致。
                                                                     主要系收购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新增及员工借备
其他应收款            70,502,576.54       25,792,628.66    173.34%
                                                                     用金增加所致。
工程物资               7,883,440.25       23,411,051.99    -66.33%   主要系本期雷波公司工程物资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            2,229,262,770.00    1,492,554,770.00   49.36%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流动性贷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收购成都新繁食品有限公司新增及收到客户
其他应付款            79,385,856.21       26,498,665.07    199.58%
                                                                     保证金增加所致。
预计负债              11,899,280.81        4,004,903.59    197.12%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销售折让所致。
                                                                     主要系前期计提的债券利息,在本期支付 5880 万元
应付利息               3,059,881.73       47,893,548.39    -93.61%
                                                                     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变动幅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原因
                                                              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96,731.87       3,711,994.85    75.02%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研发费、折旧费及土地使
管理费用                72,092,653.65      53,794,182.21    34.02%
                                                                     用税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53,992,854.62      28,304,769.69    90.76%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13,774,402.61       5,454,361.71   152.54%   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变动幅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原因
                                                              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63,693,709.27    -186,780,800.86   134.10%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187,642,315.89     471,522,301.79   -60.20%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债务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2月29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及相关事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00万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宋睿先生及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名特定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全文
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15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015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025号)。2015年4月9日,公
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025号)。根据要求,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定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推进该事项进展。
    2、2015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应城化工公司竞拍取得湖北诚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资产暨设立全资子
公司承接其竞得资产的公告》,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应城化工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成功竞得本次公
开拍卖的涉讼资产,最终拍卖成交价款为人民币13,000万元。应城化工公司拟以自有(自筹)货币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在松滋市陈店镇全心村五组(原诚丰科技住所地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
司”),承接其竞得的诚丰科技破产资产。
    2015年1月28日,荆州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松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21087000042501
的《营业执照》。
    3、201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调味品有限公司与四川望红食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
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盐堂调味品公司”)受让自然人李
成持有的四川望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红食品”)78.75%的股份、自然人朱成丽持有的望红食品 1.25%的股份。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益盐堂公司持有望红食品80%的股权,自然人李成持有望红食品20%的股权,益盐堂调味品公司成为望
红食品的控股股东。
    2015年4月1日,益盐堂调味品公司与李成、朱成丽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于2015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成都益盐堂调味品公司收购四川望红食品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目前,公司和望红食品正在积极推进股权变更
事宜,并着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5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在广东佛山新设公司事项签署<战略合作
意向书>的公告》。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拟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盐集团”)或其指定的控股子
公司在广东佛山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建立高端盐研发、生产基地并对外销售,销售市场将覆盖广东省及周边区域以及东南
亚国家。
    2015年4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与广盐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盐业集团多品种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多品种盐”)、自然人魏华签订了《广东广盐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筹)合作协议》。拟在广东省合作投资设立广东广盐
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益盐堂公司”),广东益盐堂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其中广东多品种盐出资645
万元,持股比例为43%;应城益盐堂公司出资555万元,持股比例为37%;魏华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公司成为广
东益盐堂公司的参股股东。公司已于2015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与广东多品种盐合作设立广东广
盐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的公告》。目前,公司与广东益盐堂公司其他股东正在积极推进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引
 新都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4年12月13日          巨潮资讯网
 新都化工: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15年1月15日           巨潮资讯网
 新都化工: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调味品有限公司与四川望红食       2015年1月24日           巨潮资讯网
 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新都化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应城化工公司竞拍取得湖北诚丰科技有限
                                                                         2015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公司破产资产暨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接其竞得资产的公告
 新都化工:关于与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在广东佛山新设
                                                                         2015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公司事项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新都化工: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益盐堂调味品公司收购四川望红食品
                                                                         2015年4月2日                 巨潮资讯网
 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
 新都化工:关于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与广东多品种盐合作设立
                                                                         2015年4月2日                 巨潮资讯网
 广东广盐益盐堂健康盐有限公司的公告
 新都化工: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
                                                                         2015年4月10日                巨潮资讯网
 通知书》的公告
 新都化工: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
                                                                         2015年4月13日                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期限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无               无                                            无         无     无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无               无                                            无         无     无
作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严格履行。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其                         1、公司控股股东、实
                                 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 3 位股东承诺:根                     际控制人宋睿先生及其
                                 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女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士、张明达先生等 3 位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                        股东所作的上市股份锁
                                 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定承诺已于 2014 年 1 月
                                 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18 日履行完毕,相关锁
                公司实际控制
                                   (2)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定股份已于 2014 年 1 月
                人及其一致行
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东宋睿、牟嘉云、覃琥玲、刘晓霞、尹辉、 2010 年            2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动人;发行前持                                                            至今 通。
或再融资时所                     张光喜、张明达、邓伦明、李宏承诺:在其任职 03 月 23
作承诺          有股份的其余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日                  2、公司控股股东、实
                股东;公司董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际控制人宋睿先生控股
                事、监事、高管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成都市思瑞丰之全资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                        子公司雷波凯瑞公司因
                                 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                        在建 6 万吨黄磷及 20 万
                                 的比例不超过 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                      吨磷酸盐项目,主要产
                                 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                                      品之一磷酸二氢钾,系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种水溶性速效复合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肥,为避免项目建成后
                                 宋睿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分别出具了                      公司控股股东宋睿控制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全文
《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                                    的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
  宋睿向本公司承诺:                                              司同业竞争,公司已于
  “除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013 年 12 月 20 日,经
“新都化工”)外,本人目前投资的其他企业与新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
都化工不存在现实的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                        购雷波凯瑞公司 100%股
间,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权的议案,并于 2013 年
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新都化                        12 月 23 日完成了雷波凯
工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                          瑞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利用实际控制                        手续。
人的地位,促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对必须发生的任何关联交
易,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原则和正常商业交
易条件进行。
  上述承诺长期有效,除非本人不再为新都化工
的实际控制人。如有违反,本人愿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牟嘉云向本公司承诺:
  “除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都化工”)外,本人目前投资的其他企业与新
都化工不存在现实的同业竞争。在今后的任何时
间,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新都化
工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直
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如有违反,本人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张明达向本公司承诺:
  “除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都化工”)外,本人目前未投资其他企业。在
今后的任何时间,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
进行与新都化工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
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如有违反,本人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2014 年 12 月 12 日,宋睿先生出具了《避免同
业竞争和资金占用承诺函》。
  宋睿先生承诺:
  “1、本人目前投资、实际控制的除新都化工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与新都化工不存 2014 年
在同业竞争。本人于 2010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放 12 月 12   至今     严格履行
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本人没有违反作出 日
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承诺。
  2、新都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涉
及复合肥、联碱、工业盐、品种盐、磷酸一铵。
鉴于新都化工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产业链
                              延伸从事了硫铁矿、磷矿业务,并拟进入川味调
                              味品行业,因此本人承诺:如果本人投资或实际
                              控制的除新都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
                              企业未来开展可能与新都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
                              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同意
                              在遵循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相关业务对应的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新都化工或
                              其控股子公司或其他独立第三方,确保不与新都
                              化工产生同业竞争。
                                3、本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占用新都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
                                上述承诺长期有效,除非本人不再为新都化工
                              的实际控制人。如有违反,本人愿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无             无                                              无           无        无
诺
承诺是否及时
               √ 是 □ 否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如
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         至                    20%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6,014.74        至                7,217.69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014.7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要系复合肥产销量增加从而增加净利润。
五、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合同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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