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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复材: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本所”)受聘担任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复材”、“公司”、 “发行人”)的年审会计师,同时受聘担任公司向贵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发行人会计师。海源复材于2021年9月27日向贵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申请报告》(海源(证)字(2021)第008号),并于2021年9月27日取得贵会第21257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于2021年9月30日取得了贵会21257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21年10月19日取得贵会第21257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签字会计师为汤贵宝先生、王燕女士,现变更为汤贵宝先生、查文婷女士。

变更事由: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女士已办理离职手续,不再担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相关资格、从业情况等):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为本所项目经理,自2017年从事审计工作, 2020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有5年审计经验。

查文婷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王燕(变更前签字人员)的承诺进行复核,承诺对王燕(变更前签字人员)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查文婷同意承担会计师职责,承诺对王燕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对查文婷的承诺进行复核,本所承诺对查文婷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吕桦

2021年 11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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