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