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田苗 严 杰 钟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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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