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徐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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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0,315,821.72 331,188,808.63 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171,627.05 22,186,788.50 11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4,962,166.49 22,083,160.02 103.6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003,394.38 -92,492,630.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0 7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0 7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0% 1.92% 0.3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523,570,362.88 2,381,550,548.91 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09,245,533.03 1,973,390,719.34 6.8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6,050.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405,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8,417.9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0,007.53
合计 2,209,460.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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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55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银河电子集团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64% 98,400,000 0 质押 10,730,000
资有限公司
张红 境内自然人 12.56% 35,667,020 35,667,020
张恕华 境内自然人 3.75% 10,665,659 10,665,659
庞绍熙 境内自然人 2.81% 7,994,718 0 质押 2,300,000
张家港汇智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3% 6,900,000 6,9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华润深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润金
其他 1.93% 5,471,737
113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吴建明 境内自然人 1.54% 4,380,000 3,340,000
尹永祥 境内自然人 1.16% 3,307,758 3,307,758
中国农业银行-
中邮核心成长股
其他 1.06% 3,000,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周黎霞 境内自然人 1.03% 2,925,585 2,194,189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98,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8,400,000
庞绍熙 7,994,718 人民币普通股 7,994,71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
5,471,737 人民币普通股 5,471,737
11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庞可伟 2,801,758 人民币普通股 2,801,75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战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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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姜梅 1,803,030 人民币普通股 1,803,03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
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1,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
资基金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菁
1,577,150 人民币普通股 1,577,150
英汇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徐正峰 1,4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0,000
上述股东中银河电子集团和汇智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张红和张恕华为姐弟关系,根据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开信息显示,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
说明 证券投资基金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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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增减(%)
应收票据 88,366,687.12 130,990,176.14 -32.54%
应交税费 21,624,011.49 5,053,809.15 327.88%
变动分析:
1、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42,623,489.02元,减幅为32.54%,主要原因是公司付款中使用承兑票据的
量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16,570,202.34元,增幅为327.88%,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
及企业所得税较上年末有所增加。
(2)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3月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管理费用 40,295,584.97 27,248,268.57 47.88%
财务费用 -963,108.85 -2,651,161.13 不适用
营业利润 54,365,867.51 22,805,838.09 138.39%
营业外收入 6,159,311.80 128,000.00 4711.96%
利润总额 60,520,607.97 22,928,269.22 163.96%
所得税费用 12,319,359.77 999,356.44 1132.73%
净利润 48,201,248.19 21,928,912.78 119.81%
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较上年同期均有
较大的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在上年9月份收购了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3月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03,394.38 -92,492,630.89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62,025.83 -18,177,691.78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380,785.00 - 不适用
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0,489,236.51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及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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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015,665.95元,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4,380,785.00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部分
股权激励对象予以行权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尽量避免
或减少本方及本方所控制的其他子公
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银河
电子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2)
不利用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银河电子
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
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3)不利用股
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银河电子及其子
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将以
市场公允价格与银河电子及其子公司
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
本公司控股股东银 损害银河电子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 直至不再持
2014 年 01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河电子集团、重组交 为。(5)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承诺 有银河电子 严格履行
28 日
易对方张红 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 股权
其他方式占用银河电子及其子公司资
金,也不要求银河电子及其子公司为
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
保。(6)就本方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银
河电子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
的关联交易,将督促银河电子履行合
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银河电子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
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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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等方式。(7)如违反上述承诺给
银河电子造成损失,本方将向银河电
子作出赔偿。(8)上述承诺自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对本方具有法律
约束力,本方不再持有银河电子股权
后,上述承诺失效。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方及本
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直接或
间接的方式从事与银河电子及其下属
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通过投资、收
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
事与银河电子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主营
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如本方
及本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银河电子
本公司控股股东银 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 直至不再持
2014 年 01 月
河电子集团、持股 或可能存在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 有银河电子 严格履行
28 日
5%以上股东张红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银河电子 股权
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让渡于银河电子及其下属控股
子公司。(3)本方若因不履行或不适
当履行上述承诺,给银河电子及其相
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方以现金方式全
额承担该等损失。(4)上述承诺自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对本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本方不再持有银河电子
股权后,上述承诺失效。
独立性承诺:在本公司为银河电子控
股股东期间,将保证银河电子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
本公司控股股东银 立性,保证银河电子在其他方面与本 2014 年 01 月 控股股东地
严格履行
河电子集团 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保持独立。 28 日 位存续期间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银河电子
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上市公
司进行赔偿。
股份锁定承诺:自首发前限售股上市
流通日(2014 年 2 月 26 日)起 12 2014 年 2 月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 2014 年 02 月 已履行完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银河电子股 26 日-2015 年
电子集团 18 日 毕
份,由于银河电子送红股、转增股本 2 月 25 日
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将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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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限制。
业绩承诺:同智机电在业绩承诺期内
(2014 年-2016 年)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7,397.28 万元、8,254.60 2014 年 02 月 2014 年-2016
张红 严格履行
万元、9,660.47 万元。净利润指同智机 18 日 年
电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股份锁定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中取得的银河电子股份自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满 12 个月后,
按照当年业绩承诺占三年业绩承诺总
和的比例分三次进行解禁,具体解禁
期间及解禁比例如下:第一次解禁:
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12 个
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
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解禁股份数
2014 年 9 月
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014 年 02 月
张红 22 日至 2017 严格履行
的 29%。第二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 18 日
年 09 月 22 日
次交易完成日后满 24 个月且前一年度
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起;上述
各方当年可解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
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2%。第三
次解禁:解禁期间为本次交易完成日
后满 36 个月且前一年度的《专项审核
报告》出具后起;上述各方当年可解
禁股份数为其于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的 39%。
任职承诺:为保证同智机电持续发展
和竞争优势,张红承诺自同智机电股
东变更为银河电子的工商登记完成之 2014 年 9 月 3
2014 年 04 月
张红 日起至少三年内仍在同智机电任职。 日-2017 年 9 严格履行
10 日
如张红因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 月3日
力、死亡或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不
视为张红违反任职期限承诺。
在业绩承诺期内,张红不得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国籍及
公民身份;张红在办理境外居留权或
2014 年 04 月 2014 年-2016
张红 移民手续时,需通知银河电子,并在 严格履行
10 日 年
取得境外居留权时按照有关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
务。
不竞争承诺:张红承诺在自银河电子、2014 年 04 月 自银河电子、
张红 严格履行
同智机电离职后五年内不得在银河电 10 日 同智机电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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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同智机电以外,直接或间接通过 职后五年内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
自然人名义从事与银河电子及同智机
电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在同银河
电子或同智机电存在相同或者相类似
业务的实体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
顾问;不得以银河电子及同智机电以
外的名义为银河电子及同智机电现有
客户提供公共关系服务或广告服务。
兼业禁止承诺:张红承诺其在同智机
电任职期间,未经银河电子同意的, 2014 年 04 月 在同智机电
张红 严格履行
不在其他与同智机电有竞争关系的任 10 日 任职期间
何公司兼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
至公司股权
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 2012 年 02 月
公司 激励计划实 严格履行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 24 日
施完成
供担保。
在公司实施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至公司 2014
划过程中,公司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
2014 年 11 月 年限制性股
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 严格履行
27 日 票激励计划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实施完成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
东的意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通过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提升对股东的回报。除特殊情况外,
所作承诺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的情况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以现金 2014 年 09 月 2014 年-2016
公司 严格履行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29 日 年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综合
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当年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
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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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85.00% 至 125.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8,540.14 至 10,386.65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6.29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完成收购了同智机电,从 2014 年 10 月起同智机电纳入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2015 年 1-6 月较去年同期新增全资子公司同智机
电的经营业绩,导致公司整体经营利润大幅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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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4 月 24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4,429,2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