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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汽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报表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确保该认定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所属的子公司天津天汽模模具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天汽模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天汽模车身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湘潭天汽模热成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天汽模志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TQM North America,Inc、天津天汽模志通车身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敏捷云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天汽模航空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天汽模模具有限公司、天津敏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黄骅天汽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鹤壁天淇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湘潭天汽模普瑞森传动部件有限公司、保定天汽模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天津市全红电子装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天汽模通蔚车身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天汽模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重要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预算管理、货币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实物资产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研发与知识产权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工程施工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本年度,公司根据公司规模,参考行业情况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进行了适当修订。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错报金额错报≥营业收入的1%营业收入的0.5%≤错报<营业收入的1%
成本费用错报金额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负债错报金额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25%≤错报<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缺陷,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导致直接财产损失的资产总额损失≥资产总额0.5%资产总额0.25%≤损失<资产总额0.5%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1)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 (3)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失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持续经营影响较大 (2)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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