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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士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吴士敏)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士敏,195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上海电缆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2001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2014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3)委员、技术小组(TG1)成员;2017年至今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委会委员:2019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组线分标委(SAC/TC213/SC1)委员。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还兼任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董事会次数(7次)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3次)
7亲自 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3亲自 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
700300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在任职期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勤勉尽责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审计委员会6600
提名委员会3300

(三)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自新规发布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客观发表意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有关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独立有序地完成。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3、本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有了显著提高。

4、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七)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实地考察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和本人进行沟通与交流;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报告期内发表明确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独立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明确意见,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预案、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关联交易和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发表了相关的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3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6、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 7、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1月20日第五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1、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2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请参照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吴士敏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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