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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塔食品: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谢光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光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0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2020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履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并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履职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3月3日,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2日,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6月9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2020年6月30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2020年7月15日,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8月20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内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

(七)2020年11月19日,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的独立意见。

(八)2020年11月28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战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公司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四次定期报告、四次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除正常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利用其它时间到公司现场进行调查了解,通过与生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生产管理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独立董事:谢光义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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