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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承租人应当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并一致应用于其作为承租人的所有租赁: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二)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租赁业务主要系租入资产,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系承租人。公司选择采用衔接方法(二)执行新租赁准则,即执行该准则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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