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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24-015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号)。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余青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729,602,6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3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51,371,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78,230,8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5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96,226,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7,996,1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2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78,230,8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52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43,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52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8,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5%;反对5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54%;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43,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52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8,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5%;反对52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54%;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74,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49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77%;反对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2%;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100,5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2%;反对50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24,8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82%;反对50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74,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49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99,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77%;反对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2%;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1%。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069,5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9%;反对5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693,8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60%;反对5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108,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反对49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33,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68%;反对4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8,943,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53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8,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55%;反对5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40%;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律师、唐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海格通信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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