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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1191号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6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1191号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百川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百川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百川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德皓核字[2026]00001191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百川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百川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百川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百川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盛青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葛皓宇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1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号)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公开发行了97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7,800.00万元。2022年10月25日本公司收到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汇缴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款978,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4,500,000.00元(含增值税)及持续督导费用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合计人民币963,000,000.00元,已存入本公司开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西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3000685013000237885)。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53,400.00元(含增值税),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959,371.73元、持续督导费用500,000.00元(含增值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05,971.73元。

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苏公W[2022]B1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978,000,000.00
减:发行费用15,994,028.27
募集资金净额962,005,971.73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884,829,669.55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832,840,616.73
2025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51,989,052.82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
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5,282.22
加:累计现金管理收益349,410.95
加:累计利息收入2,825,234.56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2页

项目金额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0,345,665.47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百川”)和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材料”)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022年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人、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2022年10月,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南通百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南通百川、宁夏新材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宁东支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南通百川、宁夏新材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的时间、与多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公司“年产3万吨石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034.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账户均已销户,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完毕,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3页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1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6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1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余额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零。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此外,募投项目部分合同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的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034.57万元均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如无特殊说明,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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