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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胜利: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ST胜利 公告编号:2021-039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玉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玉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永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48,051,108.831,952,053,258.21-4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2,596,749.11394,343,869.21-8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929,784.91-87,957,897.2511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8,764,588.78249,470,072.71-72.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50.1146-81.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150.1146-81.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9.04%-7.4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576,712,983.6211,188,346,403.06-5.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556,607,721.974,558,009,790.00-0.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839,855.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233,536.1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0,608,432.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558,630.36
减:所得税影响额11,055,315.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18,175.13
合计61,666,964.2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1,74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高玉根境内自然人15.73%541,299,465405,974,599质押416,948,742
冻结427,155,823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其他5.93%204,214,013
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东吴证券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其他4.84%166,500,000
宁夏文佳顺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96%136,363,636质押136,363,636
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42%83,189,333质押79,183,956
冻结45,000,000
陈延良境内自然人2.22%76,452,673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其他1.63%55,996,275
张健境内自然人1.62%55,665,514
徐家进境内自然人1.42%48,833,450
陆小萍境内自然人1.22%42,0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204,214,013人民币普通股204,214,013
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东吴证券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166,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66,500,000
宁夏文佳顺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6,363,636人民币普通股136,363,636
高玉根135,324,866人民币普通股135,324,866
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189,333人民币普通股83,189,333
陈延良76,452,673人民币普通股76,452,673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55,996,275人民币普通股55,996,275
张健55,665,514人民币普通股55,665,514
徐家进48,833,450人民币普通股48,833,450
陆小萍4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高玉根持有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股份,为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大幅度变动项目

资产2021/3/312020/12/31增减变动金额比例说明
其他应收款54,461,672.6579,256,608.15-24,794,935.50-31.28%主要系收回往来款
持有待售资产242,483,978.82242,483,978.82100.00%主要系子公司待出售资产划分确认
在建工程614,772,040.34959,552,989.52-344,780,949.18-35.93%主要系子公司出售部分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16,519,304.8016,519,304.80100.00%主要系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
应付票据228,345,354.15338,021,746.77-109,676,392.62-32.45%主要系子公司票据到期承兑,导致应付票据减少
合同负债93,097,266.94170,812,159.49-77,714,892.55-45.50%主要系子公司预收款项实现销售
其他应付款94,196,086.4371,602,989.9522,593,096.4831.55%主要系公司收购中晟精密股权,尚未支付的股转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94,720,000.00407,687,365.82287,032,634.1870.41%主要由于本期部分长期负债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398,574.018,927,377.88-6,528,803.87-73.13%主要系预收的款项实现销售后,对应的税金减少
租赁负债16,519,304.8016,519,304.80100.00%主要系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470,000,000.00-470,000,000.00-100.00%主要系长期应付款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少数股东权益-13,191,739.0026,411,877.93-39,603,616.93-149.95%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中晟精密剩余股权,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二、利润报表大幅度变动项目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变动金额比例说明
营业收入1,148,051,108.831,952,053,258.21-804,002,149.38-41.19%主要系子公司出表影响
营业成本934,156,306.861,662,153,162.39-727,996,855.53-43.80%主要系子公司出表影响
销售费用60,897,231.2189,661,621.13-28,764,389.92-32.08%主要系子公司出表影响
财务费用27,793,388.9555,234,536.58-27,441,147.63-49.68%主要系子公司出表影响
其他收益35,233,536.1410,354,224.8924,879,311.25240.28%主要系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结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71,116.34487,497,963.14-487,126,846.80-99.92%主要系去年同期出售子公司苏州捷力确认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310,911.07-69,615,988.0884,926,899.15-121.99%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168,086.573,894,407.1034,273,679.47880.07%主要系加强销售,存货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85,495.98588,654.068,296,841.921409.46%主要系子公司出售长期资产
营业外收入21,865,434.122,919,568.6218,945,865.50648.93%主要系确认业绩补偿款
营业外支出3,352,444.07477,111.892,875,332.18602.65%主要系子公司因解除合同而产生有关支出
所得税费用8,770,671.4520,535,735.61-11,765,064.16-57.29%主要系利润总额下降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大幅度变动项目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变动金额比例说明
收到的税费返还47,979,451.7085,776,291.01-37,796,839.31-44.06%主要系收到出口退税减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601,775.4155,723,684.64-36,121,909.23-64.82%主要系受子公司出表影响及政府补贴减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68,381,955.74281,801,463.8286,580,491.9230.72%主要系主要系子公司收入增加,用工费用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723,346.2564,944,601.20-47,221,254.95-72.71%主要系期间费用的减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0.00671,093,137.44-671,093,137.44-100.00%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了出售苏州捷力的部分交易款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14,036.994,780,899.58-4,066,862.59-85.06%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减少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0.00124,221,880.86-124,221,880.86-100.00%主要系去年同期出售苏州捷力影响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23,112,532.910.0023,112,532.91100.00%主要系收到已出表子公
动有关的现金司归还债权款
投资支付的现金43,064,800.00100,000.0042,964,800.0042964.80%主要系公司收购中晟精密支付的股权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19,937,322.591,348,587,211.35-828,649,888.76-61.45%主要系子公司出表影响及借款金额减少影响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24,118,112.221,867,950,007.67-1,143,831,895.45-61.23%主要系子公司出表影响及借款金额减少影响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6,454,639.9071,223,646.95-34,769,007.05-48.82%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976,177.81976,055.722,000,122.09204.92%主要系汇率同比上升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3D盖板玻璃研发生产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将3D盖板玻璃研发生产项目部分资产出售给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让价款为4.294457亿元人民币(含税,税率 13%),各方签署了《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胜利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精卓光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进行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日常运营,推动其业务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同意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将经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担保期限延长两年至 2022年4月30日,担保金额不超过3400万元人民币,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其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胜利精密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优化授信担保结构,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为胜利精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信托资金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信托资金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对《信托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作出补充和修改。

3、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统筹管理公司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盘活票据资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和资金占用,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4、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朱维军、刘宏宇、冯菊合计持有的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相关文件及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参考评估结果,本次收购的价款为1.242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其 100%股权,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转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鉴于朱维军、刘宏宇、冯菊与公司和标的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各方同意将对各方之间于评估基准日前已发生或已存在的债权债务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冲抵项目款项)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进行冲抵并结算,各方确认,当所有冲抵项目冲抵并结算完成后,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转让价款余额;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为降低交易履约风险、缓解集中支付的压力、加强付款周期安排的可行性以及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南京德乐商业有限公司、南京星月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51%的工商变更。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及立案调查进展2020年08月0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2020年0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
2020年09月0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020-137)
2020年10月0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
2020年11月0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
2020年12月0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4)
2021年01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1年02月0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立案
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1年03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1年04月0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关于出售 3D 盖板玻璃研发生产项目部分资产、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2021年01月0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出售3D盖板玻璃研发生产项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1年01月0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1年01月0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关于签署信托资金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的事项2021年01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纾困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事项2021年02月0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签署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事项2021年03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021年03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陆祥元;桑海玲;桑海燕;沈益平;王汉仓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公司与智诚光学王汉仓等 5 名自然人签署了《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其承诺智诚光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00 万元、4,500 万元、5,500 万元,并以承诺净利润数作为利润补偿的基础,按照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进2014年12月18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履行完 2016 及 2017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
行补偿。
香港龙睿有限公司;彭立群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香港龙睿有限公司和彭立群与公司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承诺苏州捷力 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为 13,000 万元、16,900 万元和 21,970 万元,并以承诺净利润数作为利润补偿的基础,按照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进行补偿。2015年11月06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履行完 2017 及 2018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
刘春燕;刘宏宇;朱维军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朱维军、刘宏宇和刘春燕与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承诺硕诺尔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050 万元、4,650 万元和 5,250 万元,并以承诺净利润数作为利润补偿的基础,按照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进行补偿。2017年01月01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履行完 2019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1、因王汉仓、沈益平、桑海玲、桑海燕和陆祥元未履行 2016 及 2017 年度业绩补偿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承诺,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和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的股份,若在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后仍不足弥补业绩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办理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及剩余业绩补偿款的追偿,诉讼案件已于2021年3月3日开庭,目前尚未收到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因彭立群未履行 2017 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公司于 2018 年 4 月申请仲裁, 2018 年 8 月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彭立群向公司支付补偿金 383,507,437.62 元及相关费用,2019 年 3 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彭立群持有的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5.23%的股权作价人民币 7,280万元,交付公司抵偿相应债务,剩余未执行部分,若后续公司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将继续申请执行。 3、因硕诺尔未完成 2019 年业绩承诺,硕诺尔原股东朱维军、刘宏宇和刘春燕以应付股权款 14,391.38 万元抵偿部分补偿金、现金支付业绩补偿款 660 万元以及应付转让中晟精密的转让价款2,170万元抵偿部分补偿金,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为 9,198.29万元;因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大于已补偿现金,业绩承诺方仍需进行减值补偿金额为 6,080.97 万元。综上所述,业绩承诺方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和减值补偿款合计 15,279.26 万元。目前,公司已向硕诺尔原股东朱维军、刘宏宇和刘春燕发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律师函(苏协律函字(2020)第 110601 号),向其催告尽快支付补偿款,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业绩承诺方的联系,持续敦促其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争取尽快解决补偿款的问题。后续就未能足额支付剩余补偿款部分,公司不排除以诉讼的方式要求业绩承诺方足额支付补偿款。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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