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达1%的公告
近日,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收到控股股东高玉根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东股份变动的告知函》,2021年4月8日,高玉根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股份累计115,243,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相关股份将以司法划转(非交易过户)方式进行过户。昨日已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高玉根持有的公司28,246,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归买受人方泽彬(身份证号:3301921989********)所有,该财产权利自执行裁定书送达时转移。
此外,2020年6月10日至8月7日期间,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高玉根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1,104,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8日期间,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49,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综上,2020年6月10日至2021年4月14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累计变动43,500,557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264%,具体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高玉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高玉根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6月10日至2021年4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ST胜利 | 股票代码 | 002426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4,350.06 | 1.264% | ||||
合 计 | 4,350.06 | 1.26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强制平仓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截至2020年6月9日)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截至2021年4月14日)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高玉根持有股份 | 55,240.43 | 16.05% | 51,305.31 | 14.9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70.16 | 2.49% | 11,049.67 | 3.2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670.27 | 13.56% | 40,255.64 | 11.70% | ||
富乐成持有股份 | 8,333.33 | 2.42% | 7,918.40 | 2.3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33.33 | 2.42% | 7,918.40 | 2.3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2020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动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9),2020年6月10日至8月7日的股份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2021年4月8日,控股股东高玉根先生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票115,243,524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买受人方泽彬竞买的28,246,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已完成股份过户手续,剩余拍卖股份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变动的后续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玉根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