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射用头孢他啶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 子公司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注射用头孢他啶”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他啶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g(按C
H
N
O
S
计)
申请内容:一致性评价申请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的注射用头孢他啶通过一致性评价并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主要用于治疗敏感微生物引起的单一或多重感染,包括全身性重度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尿路感染等。
头孢他啶为强效、广谱的第三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较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对革兰氏阴性菌活性与β-内酰胺酶稳定性增强;与其他第三代头孢菌素相比,对铜绿假单胞菌作用最强,常作为敏感菌的首选用药之一,目前已在临床广泛应用于神经内科、呼吸科、外科等科室,已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中国腹腔感染诊治指南(2019)》、《外科常见腹腔感染多学科诊治专家共识(2021)》、《神经外科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诊治中国专家共识(2021)》等国内权威指南推荐。注射用头孢他啶为2020版国家医保乙类品种,及2018年版国家基药目录品种,2019年中国销售额60.1亿元。
注射用头孢他啶为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本次公司注射用头孢他啶通过一致性评价,成功获得了参与集采申报的资格,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该品种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有系列肠外营养、感染、麻醉镇痛、体液平衡类产品获批或通过一致性评价,且剂型和包装形式多样,已在相关疾病领域形成优势产品集群,可为临床提供针对围手术期用药的系统解决方案。
三、风险提示
该产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