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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德红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56,031股,发行价格每股2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54,393.60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15,000,000.00元后,于2016年9月9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243,204,393.60元、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人民币账户)362,750,000.00元,两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605,954,393.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XYZH/2016WHA20315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23,000.00元,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其中,募集资金累计存款利息收入4,355,002.79元,理财投资收益13,280,374.88元,手续费支出68,855.81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

4,327,012.16元,理财投资收益13,280,374.88元,手续费支出53,760.28元;本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27,990.63元,手续费支出15,095.5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业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的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9月29日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账号698331968)、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账号127902385910407)已全部注销。其中,根据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账户实际结余金额118,848,149.17元已于2019年1月25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于2019年2月28日注销;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账户于2020年5月14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605,954,393.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3,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0,577,784.50
累计变更计变更用途募集资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362,750,000.00362,750,000.00255,178,857.0070.35%2018-12-28--
2、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项目153,900,000.00153,900,000.00723,000.00156,094,533.90101.43%2019-12-31--
3、补充流动资金221,421,400.0089,304,393.6089,304,393.6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38,071,400.00605,954,393.60723,000.00500,577,784.5082.61%
闲置资金投向
1、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合计738,071,400.00605,954,393.60723,000.00500,577,784.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经公司2017年6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的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产业园内。 (2)经2018年1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全部变更至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产业园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以自筹资金5,142.01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42.01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了XYZH/2016WHA2032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7年7月12日,公司已将2016年10月25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8年7月11日,公司已将2017年7月17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1)经公司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拟将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结余11,884.81万元。 2)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有以下几点:①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对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对现有厂房进行了合理利用,并优化现有产业资源、合理布局产能,提高了生产和经营效率。现公司某型号完整武器系统正紧张备货中,该募投项目已达预计可使用状态,故予以项目结项;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③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1BJAG1037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持续督导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持续督导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形式,对高德红外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八、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高德红外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高德红外2020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持续督导机构对高德红外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建航 安 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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